破除“五唯”頑疾 教育評價不看數字看什麼

2020年10月16日08:52  來源:科技日報
 
原標題:破除“五唯”頑疾 教育評價不看數字看什麼

教育評價事關教育發展方向。據新華社10月13日消息,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這也是新中國第一個關於教育評價系統性改革的文件。

教育部負責人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教育評價改革是一項世界性、歷史性、實踐性的難題,涉及歷史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思想觀念等多重因素,涉及不同主體,牽一發而動全身,必須以攻堅克難的勇氣、久久為功的韌勁,進行系統設計、辨証施治、重點突破。

“這是一份原則性文件。如果了解教育系統這些年來的改革舉措的話,你會發現,文件中的很多表述都很眼熟。”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專家組成員陳志文告訴科技日報記者,《總體方案》將多項改革進行了系統集成。但它並不能一蹴而就,很多具體措施仍需要各主體單位根據自身情況自己摸索,出台相應的細則。

“四個評價”最為關鍵

《總體方案》從改革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改革學校評價、改革教師評價、改革學生評價和改革用人評價等5個方面,提出了22項改革任務。其基本定位和考慮是:堅持以立德樹人為主線,以破“五唯”為導向,以五類主體為抓手,著力做到政策系統集成、舉措破立結合、改革協同推進。

“其中有四句話最為關鍵。”參與該方案制定討論的陳志文表示,那就是“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

目前來看,我國教育評價看重結果評價,強調定量評價。說白了,就是“數數”。“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問題的本質,也是“數數”。評價學校,用升學率當尺子﹔評價學生,用分數貼標簽﹔評價教師,以論文和帽子為依據﹔評價人才,用學歷分等級。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指出,實施“四個評價”正是破“五唯”的治本之策。從根本上說,存在“五唯”評價問題,主要原因是實行結果評價。

強化過程評價,則意味著將受教育的過程以及學生在過程中的表現也納入評價體系。《總體方案》強調要完善德育評價、體育評價、美育評價和勞動教育評價,強調要嚴格學業標准,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而增值評價,通俗來說,就是看評價對象在一段時間內發生的變化。畢竟,不同水平的學生會分流向不同的學校,對一所學校辦學質量的評價,不能單純看優秀學生的佔比,將學生進步作為核心評價指標,也體現了教育公平的訴求。

不“數數”,還需要誠信建設

“破‘五唯’,不‘數數’,這是改革的難點和焦點。”陳志文強調。它不僅是教育評價體系中的頑疾,也可以說是整個社會評價體系中的頑疾。

具體來說,對學校、教師、學生、教育工作的評價體系要改,堅決改變簡單以考分排名評老師、以考試成績評學生、以升學率評學校的導向和做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學歷的導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的人才使用機制,給全社會帶個好頭,擔起育人的社會責任。

實行綜合評價為什麼難?陳志文認為,難點在於誠信建設。

若不“數數”,似乎就提供了可操作空間。“唯分數”一直為人詬病,但若不隻看分數,又會被人指責不夠公平﹔“唯論文”讓科研人員不滿,但引入綜合評價,又被人擔心職稱評審成了看關系。

“如果大家不相信,綜合評價就立不起來。”陳志文表示,要推行綜合評價,就必須解決誠信問題,但誠信問題不只是教育系統內的問題。誠信文化的建設需要時間,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來保障綜合評價的公平公正,諸如引入利益關聯方監督機制,在評審結束后公開評委姓名和評審意見等。

當然,若要治本,還是得加強誠信文化建設,讓人不想作假、不敢作假、不能作假。營造風清氣正的環境,不能隻喊口號,必須建立配套懲罰措施,並且嚴格執行。隻有當違背誠信要付出代價甚至是沉痛代價時,舞弊者才能真正被震懾。

教育評價要改,社會評價也要改

《總體方案》中的一大亮點,是提出了改革社會用人評價。

陳志文強調,教育的問題,其實是社會的問題,教育評價是社會評價的一部分。

社會選人用人對於引導學生多樣化成長成才具有重要牽引作用。教育部負責人也指出,有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時過分注重高學歷高文憑,有的甚至非名校、海歸不要,這是一種現代版的“出身論”。

陳志文說,在用人選人時,很多單位都會劃定學歷甚至學校的硬杠杠。一些地方招選調生,明確規定隻有那麼十幾或者幾十所大學的畢業生有資格報考﹔有些單位,不僅要看應聘者畢業學校位次,還要看其本科學校層次。

為破除“唯文憑”的弊端,樹立正確用人導向,正向牽引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總體方案》提出了5條具體改革舉措,如建立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以崗位需求為目標的人才使用機制,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聘要按照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條件等。

清華大學教育研究院院長石中英曾撰文指出,教育評價中存在的“五唯”等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與教育系統內外對其危害性認識不足、不到位有直接關系。比如,基礎教育中“唯分數”“唯升學”的問題長期存在,一方面說明問題本身的復雜性﹔另一方面也說明政府部門、社會各界、教育工作者和家長對於其危害還僅停留在表面的、局部的認識上。他們沒有意識到,這種價值導向對學生健康、和諧和可持續發展的危害。石中英說,在這種認識條件下,想有效解決“唯分數”“唯升學”問題,很難。

“如果整個社會都唯學歷,唯文憑,僅在教育系統內改革,肯定是不夠的。”陳志文指出。

可以看到,《總體方案》在改革用人評價部分,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提出了相關改革要求。它也從抓好組織實施的角度,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把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實際明確落實舉措。(記者 張蓋倫)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