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重點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

2020年09月29日07:36  來源:成都日報
 
原標題:四川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9月28日,省政府出台《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各地應結合實際,將城市或縣城(城關鎮)建成年代較早、失養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社會服務設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住宅小區(含單棟住宅樓)納入改造范圍,重點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其中,擬征收或擬納入棚戶區改造的房屋不應再納入老舊小區范圍重復改造。

  《實施意見》明確,各地應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的改造內容,統籌推動項目實施。基礎類為滿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內容,要堅持基於群眾意願、應改盡改。完善類為滿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內容,要尊重群眾意願、能改則改。提升類為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的內容,要立足小區及周邊實際積極推進。

  改造資金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合理落實居民出資責任。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引導居民以出資、使用(補建、續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讓渡小區公共收益、捐資捐物、投工投勞等方式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維護管理。研究出台支持小區居民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加裝電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的政策。鼓勵居民結合小區改造進行戶內改造或裝飾裝修、家電更新。研究出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於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辦法,建立健全城鎮老舊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續籌機制,促進小區改造后維護更新進入良性軌道。

  同時,將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統籌中央和省級資金,重點支持基礎類改造內容。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重點支持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可以適當支持2000年后建成的老舊小區,但需要限定年限和比例。各地要精心遴選改造項目,統籌用好涉及住宅小區的各類資金助力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給予資金支持,可納入國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資金使用范圍。支持各地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籌措改造資金。

  《實施意見》還鼓勵單位出資改造。鼓勵原產權單位對已移交地方的原職工住宅小區改造給予資金等支持。公房產權單位應出資參與改造。水電氣信等相關專業經營單位應履行社會責任,出資參與小區改造中相關管線設施設備的改造提升,改造后專營設施設備的產權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給專業經營單位,由其負責后續維護管理。

  此外,還將貫徹落實國家相關稅費減免政策,對舊住宅區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專業經營單位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對其取得所有權的設施設備等配套資產改造所發生的費用,可以作為該設施設備的計稅基礎,按規定計提折舊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所發生的維護管理費用,可按規定計入企業當期費用稅前扣除。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取得的上述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並減按90%計入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服務機構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可按現行規定免征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動產登記費等。(成都日報記者 張家華 趙榮昌)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