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信用積分、評級管理 評級為D的企業,不得在成都市承接新物業服務項目

2020年09月27日09:09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9月27日電 據成都市住建局官微消息,近日,成都市住建局出台了《成都市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成都市范圍內的物業服務機構和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進行信用管理。依照相關規定,市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物業服務管理信用體系的建設,對物業管理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評估、使用等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出台《辦法》的目的是強化信用激勵與約束,構建科學、合理、高效的信用管理為核心的新型監管體制,擬制符合當前物業服務行業發展規律的信用管理辦法,促進全市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違規停水停電停氣都算不良信用信息

《辦法》所稱的信用信息管理,指的是物業服務管理主管部門對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信用信息情況進行量化分級管理,並依據量化分級實施差異化管理的活動。

Q:具體如何管理?

A:根據《辦法》,成都市智慧物業服務管理平台記錄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的信用信息、信用分數和信用等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機構及項目負責人,應當在成都市智慧物業平台中注冊,接受信用評價管理並及時對基本信息進行維護。

Q:信用信息具體如何分類?

A:根據《辦法》,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行為信息和不良行為信息組成。

而所謂良好行為信息,是指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在我市物業服務活動中,受到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表彰獎勵的信息,以及其他經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表彰獎勵等信息。

不良行為信息則是指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在我市物業服務管理活動中,經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認定的有關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強制性標准行為信息。

例如“違規停水、停電、停氣”、“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擅自將業主信息用於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等行為,都屬於“不良行為信息”,都將被扣信用積分。

如何評級?

信用等級評定結果分為A(A++、A+、A)、B、C、D四等六級

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的信用等級評定結果分為A(A++、A+、A)、B、C、D四等六級。

根據信用記分分值由高到低劃分為:

A++級

信用量化分值90分(含)以上,信用等級為優秀﹔

A+級

信用量化分值80分(含)至90分的,信用等級為優良﹔

A級

信用量化分值70分(含)至80分的,信用等級為良好﹔

B級

信用量化分值60分(含)至70分的,信用等級為合格﹔

C級

信用量化分值50分(含)至60分的,信用等級為一般失信﹔

D級

信用量化分值不足50分的,信用等級為嚴重失信,納入嚴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根據《辦法》,若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出現特定情形(詳見《辦法》),物業服務機構或項目負責人將被列入“黑名單”,其信用分值和等級顯示為“50分以下”和D級。

C、D等級企業將受懲戒

D級企業,不得在本市承接新項目

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的信用信息將公開發布。

根據《辦法》,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級隨其信用記分情況的變化動態變更。信用系統每日自動更新並發布上一日評價的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級,每季度自動更新並發布上個季度的平均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級。

此外,物業服務機構應於每季度前10日內在服務項目物業客服中心顯著位置對上一季度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平均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級等情況進行公示。被列入D級的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應當直接公示最終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級﹔被列入“黑名單”的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應當直接公示信用分值和等級為“50分以下”和D級。

《辦法》提出對於A+、A++級的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將實施激勵措施。

對於A、B級的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辦法》提出實施常態化監管。

而對C、D級和列入“黑名單”的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則將實施包括加大對其承攬物業服務項目的監督檢查力度、取消各類評優評先資格、不得作為供應商參加政府採購活動等在內的懲戒措施。

此外,對D級和列入“黑名單”的物業服務機構及項目負責人還將實施在物業服務機構在信用修復完成前,不得在本市承接新的物業服務項目活動,以及多部門聯合給予相應懲戒等懲戒措施。

根據《辦法》,可以將物業服務機構信用信息納入物業服務機構承接物業服務項目的重要評價指標。招標人可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物業服務機構在投標當日往前一年的信用評價得分不得低於B級。

解讀——信用評價的指標導向,是怎樣考量的?

《辦法》對於信用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突出了幾個導向。

聚焦小區突出問題,對物業服務企業亂作為行為進行嚴格約束和監管。《辦法》針對小區物業服務質價不符、公示公開不到位、小區事務管理缺位、越位等情況加大了信用扣分分值。

堅持黨對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的全面領導,將物業服務管理納入社會治理總體格局,立足社區治理新理念新形勢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待,在《辦法》中新增滿意度測評、基層黨建及社區治理信息量化標准,進一步加強基層黨建,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項目負責人參與社區治理。

根據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將老舊項目、農集區項目的物業服務管理納入信用信息管理體系,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為老舊項目、農集區項目提供專業化物業服務。

以60分作為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的信用基礎分,將企業人員信息、經營業績信息等信息作為企業基礎信息附加分,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將從業時長、學歷信息、專業能力、服務信息、政治面貌等信息作為項目負責人基礎信息附加分,鼓勵項目負責人提高個人能力。

(責編:袁菡苓、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