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原四級主任科員(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區公安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岳映兵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0年09月26日09:01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9月26日電 據巴中紀委網站消息,日前,巴中市紀委監委對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原四級主任科員(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區公安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岳映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岳映兵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徇私枉法,違法辦案,幫助涉黑涉惡犯罪人員逃脫法律制裁,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犯罪集團充當“保護傘”﹔利用職務便利將新增工程直接指定給利益相關人,規避招投標,為他人在撥付工程款、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數額巨大。明知他人涉嫌犯罪,違規決定取保候審,且一保了之,不開展后續偵查工作。面對長期為非作惡、屢犯不改的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未依法履行職責,對相關涉案人員和案件不納入黑惡勢力犯罪進行集中清理和重點打擊,放縱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岳映兵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群眾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徇私枉法犯罪和放縱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巴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岳映兵開除黨籍處分﹔由巴中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