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農戶將土地流轉給大戶種羊肚菌,合同結束后發現土地產出明顯降低

羊肚菌,是不是損害土地的元凶?

2020年09月16日07:18  來源:四川日報
 
原標題:羊肚菌,是不是損害土地的元凶?

  羊肚菌資料圖。新華社記者江文耀攝

  “沒有科學依據前,我還是要種!”提到羊肚菌種植可能導致“廢地”(注:土地肥力下降),成都金堂福興鎮三合碑社區羊肚菌種植大戶曾陽勇明顯被激怒了。

  今年,曾陽勇准備把自己的種植基地擴大至200畝,再創新高。但另一方面,村民們卻私下裡告訴記者,部分種過羊肚菌的土地,短時間內都會遇到“吃肥”和減產的問題。

  羊肚菌又稱羊肚菜,因其外形酷似翻開的羊肚而得名,是世界上珍稀食用菌之一。近年來,隨著羊肚菌行情走俏,四川作為適生區之一,開始規模化布局相關產業。

  但是,圍繞這位菌類“新貴”的爭議始終不斷。近日,有讀者向四川日報·川報觀察民情熱線(028-86968696)反映,羊肚菌種植可能引發地力枯竭,種過羊肚菌的土地,再種水稻、玉米等作物,會出現較大幅度的減產。

  群眾的反映是否屬實?發展特色種植產業應注重什麼?記者來到成都金堂的羊肚菌種植區調查。

  農戶擔憂

  石灰成桶撒地裡,地力受影響

  “現在這塊地,種東西要比別個的地塊多追兩次肥。”一場雨后,三合碑社區村民劉文軍給自家的兩畝土地施肥。其實10天前,他剛和妻子撒過一次肥料。再度追肥,是因為自家庄稼長勢沒有過去好,他猜測:“可能跟去冬今春種過羊肚菌有關。”

  三合碑社區及其周邊是成都平原的羊肚菌重要產區之一。村裡人有個不成文的規矩:種過羊肚菌的土地,三年內隻能種其他作物,不能再種羊肚菌。

  “種過羊肚菌的地,種其他作物也會減產。”金堂竹篙鎮常樂村村民李文水告訴記者:前年,他家一畝多土地被流轉給附近農戶種植羊肚菌。去年收回這塊地后,他發現,同等條件下,這塊地所產的水稻比周邊地塊少了一兩百斤。

  “石灰成桶成桶撒在地裡,庄稼能長好嗎?”李文水記得,前年秋天,土地剛剛流轉給羊肚菌種植戶,對方就給田裡撒了40多斤石灰,“說是沒這個,土壤酸,就長不出羊肚菌。”

  省農科院証實了這種說法:羊肚菌喜弱鹼性或中性土壤。而四川的,特別是成都平原地區的土壤,則以弱酸性為主,pH值普遍在6.1左右,這樣的酸鹼度適合種植水稻等,但若要短時間內達到種植羊肚菌的土壤條件,必須借助石灰等改變土地的酸鹼度。

  還有的村民認為,羊肚菌對土地的肥力傷害很大。

  “羊肚菌嬌貴得很,水肥、氣溫隨便出個錯,一畝地一斤都收不到。”曾陽勇說,為了保証品質,羊肚菌種植全程不能施肥,但是灌溉要跟上。他認為,對田地不施肥,對地力會有損耗。

  三合碑社區的羊肚菌種植大戶曾田枝告訴記者,作為菌類,羊肚菌在同一個地塊連續多年種植,很容易產生病害殘留土中,也可能導致土地減產。

  對於部分流轉了土地的農戶來說,減產已成事實。李文水說,由於羊肚菌種植戶是外地人,想要追回損失已不可能。他們更擔憂的是,會不會對土地造成更加長遠的傷害。

  待解課題

  羊肚菌、西瓜等特色產業對地力的影響,尚無科學研究

  農戶們的擔憂有沒有依據呢?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這恰恰是當前農業科研的一個盲點。

  “目前相關研究不充分。”省農科院土肥所所長甘炳成說,羊肚菌是近年來突然走紅的經濟菌類,其耕作對於土壤影響有多大,並沒有專門的研究,“以前偶爾聽說過,但沒有系統研究,還無法做結論”。不過,羊肚菌不適宜在同一塊土地上連作,也是事實,“種植結構和種植模式單一,對菌類作物來說,病虫害高發、產量銳減是常態。”

  “羊肚菌的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的科學研究,但有些作物對地力要求高,是明確的。”省農科院土肥所副所長黃忠乾介紹,比如,成都平原及川內其他地區農戶曾反映:有不少外地客商採取“候鳥遷徙”的方式流轉土地種植西瓜,“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而事后調查發現,作為葫蘆科植物,西瓜對水肥要求極高,種植過程中的過度施肥和過度灌溉,極易導致土壤板結。導致不少農戶在收回土地后,數年內面臨減產。

  記者走訪發現,類似於羊肚菌、西瓜等特色產業入川布局而對地力產生影響,並非個案。例如,此前從廣西等地引入四川的速生桉,由於生長速度快,備受木材生產企業和農戶歡迎。但因其對水肥要求較高,被農戶稱為“抽肥機”和“抽水機”。川內大部分地區實踐証實,種植速生桉的土地,需要5至8年才能恢復此前的肥力。綜合測算種植效益和地力恢復成本,種植戶收益並不高。

  下一步,省農科院打算成立專家組,對羊肚菌種植和土質變化之間的關聯性進行專題研究。

  對策建議

  建立種植品種“黑名單”,出台保障地力的規定

  不少業內人士建議,應該以市州為單位,在測試當地土壤肥力和氣候的基礎上,給出流轉后規模經營土地種植品種的“黑名單”。

  同時,明確土地流轉方的責任清單和相關賠償補償機制。如,流轉期限結束后,地力出現明顯下降,流轉方如何賠償農戶損失、如何幫助恢復地力等。

  對於流轉土地的農戶來說,如何在正式科研結論未出來前,防范可能的減產風險?

  “重視土地流轉合同的簽訂,增加相關的約束和補償條款。”省農業農村廳農村經營管理總站站長劉志躍這樣建議。

  他對記者強調,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根據現有的土地流轉法律法規,農戶無權干涉土地流轉后種植的種類和種植方式。而且,對於流轉期間土地肥力等土質破壞,鑒定取証需要專門的科研步驟,“即便是有合同約定,追償成本也非常高。”

  對此,三合碑社區的農戶也深有體會:他們和羊肚菌種植戶簽訂的流轉協議中,隻明確了流轉面積和期限,沒有注明其他事項。有的人甚至沒有簽訂流轉合同。因此,休耕或減產所帶來的損失,隻能自己承擔。

  劉志躍建議,農戶在簽訂流轉合同時“要多個心眼”。具體來說,可以增加用途、種植品種限制,明確流轉期限結束后的土地收回方式,以及休耕或減產賠償方式等。進而,在日后求償時做到有據可依。

  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認為,應盡快出台專門規定,明確流轉前后土地肥力保障責任和措施,“總的來說,就是‘誰種地,誰負責’。讓業主、大戶來承擔可能的減產損失和修復地力成本,或幫忙恢復地力。”

  這位負責人還呼吁,各級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應強化技術力量下沉力度,介入土地流轉的土地評估、土地回收等環節。(四川日報記者王成棟 邵明亮)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