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宜賓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2020年09月14日08:49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9月14日電 日前,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貸款申請人為單身繳存職工或夫妻雙方隻有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25萬元調整至30萬元﹔貸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至50萬元。

宜賓市高端人才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夫妻雙方(至少一人為宜賓市高端人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至70萬元。

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間隔期

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下同)上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后,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無時間間隔限制。

若繳存職工家庭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用於一次性結清上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方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

按照住建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政策規定,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全面推行再交易住房組合貸款業務

在全市各區縣范圍內開展再交易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與商業銀行組合貸款業務。

調整無房職工租房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

無自住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租房支出時,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用於自住的。

2、截止申請日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含3個月)以上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3、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以不動產登記記錄為准)。

放寬職工封存賬戶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后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用於委托扣劃按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調整職工商業貸款購房使用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

繳存職工在宜賓市內辦理商業貸款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的,自該套住房提取之日起24個月后,償還本金金額超過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時,可辦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業務。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