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碼商”:一種危險的“校園兼職”

2020年09月04日10:06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碼商”:一種危險的“校園兼職”

  隻需提供收款二維碼幫人收款,就能按比例拿到酬勞。00后在校大學生小郭被一種名為“碼商”的兼職方式所吸引,還發展同學成為“下線”一起賺錢。不料錢沒賺到多少,自己卻成了詐騙團伙的“共犯”。

  “網賺”是對利用電腦、手機等設備通過網絡進行賺錢的方式的總稱。此類工作由於大多門檻低、易操作,深受青年人尤其是在校生群體青睞。

  “我這兒有個網賺項目,隻要有手機就能做,很適合你這種學生黨。”2019年10月,在安徽省合肥市某專科學校就讀的小郭接到“發小”孟某電話,對方向他推薦了一個“碼商”工作,聲稱“躺著都能賺錢”。

  一番了解后,小郭發現工作內容十分簡單——隻需提供微信收款碼幫忙收錢即可。考慮到該工作無需成本、不佔學習時間,且畢業季剛好需要賺點錢為找工作做准備,小郭沒有多想就“接活兒”了。

  起初,小孟僅是要走小郭的收款碼,不一會兒便會有陌生人向他轉錢,金額在1000元左右,小郭再將收到的錢款轉給孟某,每次可以拿到1%的提成。

  沒過多久,小孟要求小郭將微信名和頭像都改為“古寶在線”,並稱如有人添加微信咨詢,就自稱“古寶在線”的客服或者財務,收完錢直接將對方拉黑即可。

  由於先前答應幫忙轉錢,小郭對錢的來路並沒過問,但冒充身份的要求還是讓他產生了顧慮。對此,小孟稱在跟朋友做古玩生意,因微信收款達到限額,轉來的錢都是客戶的訂貨款,讓他隻管放心收錢,不會有任何風險。

  如此干了1個月后,小孟鼓勵小郭發動身邊人一起做,這樣便能晉升為“碼商代理”,不僅抽成份額能提升到8%,還可以自行制定下線份額,直接從下線交易額中提取抽成,真正實現“躺著賺錢”。

  心動的小郭隨即拉攏張某等7名同學參與“兼職”,將他們的微信同樣包裝成“古寶在線”客服,開出1%的提成,即每收1000元,小郭可拿到70元,同學拿10元。

  至2019年11月,辛苦忙活了兩個多月的小郭等人共收款1.9萬余元,平攤下來每人隻賺了不到300元。其間,有多人在轉款后又回頭要求退錢,並大呼他們是“騙子”,小郭開始懷疑孟某的錢“來路不正”。

  “錢的確是騙來的,但你們只是幫忙轉賬,就算出了事也不會被追責。”一番追問下,小孟承認在從事詐騙活動。然而一想到自己已替人收了兩個月“黑錢”,且不想失去這樣一份兼職收入,小郭還是心存僥幸地選擇繼續做下去。

  2019年12月19日,小郭最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在收到一筆2100元的轉賬后,還沒來得及將錢轉出,他的微信支付功能便被限制。

  小郭慌忙向微信官方申訴,一條來自江西省南昌市警方的推送消息,讓他徹底意識到事態的嚴重:賬號因涉嫌詐騙被多人舉報,賬戶已被凍結,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原來,就在小郭賬號被封的半個月前,就有人報警稱被以“代售古玩”為由騙走了近4000元。

  江蘇太倉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后發現,那筆錢的收款人正是小郭。經過對報案人資金流向進行梳理,公安機關由下至上深挖源頭,一個名為“古寶在線”的詐騙團伙浮出水面。2019年12月24日,小孟及其他三名團伙成員被抓獲歸案。3天后,小郭也在老師的帶領下,前往當地派出所投案自首,而被他發展為下線的7名同學因涉案金額較少,且對違法犯罪活動並不知情,公安機關最終未予立案。

  據該團伙頭目丁某交代,2019年9月,他和朋友趙某花了1萬余元找人做了一個名為“古寶在線”的微信公眾號,並將該賬號偽裝成正規注冊的古玩買賣平台。

  之后,兩人從網上非法購得古玩愛好者的個人信息,假冒平台客服或古玩買家聯系被害人,聲稱可以免費幫他們發布、出售古董藏品,並開出高於賣家心理預期的價格。當被害人表示願意交易后,他們再以“鑒定費”“評估費”“出場費”等名義讓被害人向指定的二維碼賬戶轉賬,費用在980元至4000元不等。

  由於微信賬戶有交易額度上限,加之賬號一旦被多次舉報,不僅收款功能會被禁,之后再有交易,對方都會收到官方的“風險提醒”。“想多賺錢就需要更多的收款碼,這也是我們不停發展下線的原因。”丁某告訴辦案人員。

  為此,丁某和趙某招攬小孟、邵某二人為“徒弟”,再由他們作為“碼商總代理”,以“網賺”“兼職”等名義招攬小郭等多名在校生做“碼商”,源源不斷地搜集收款二維碼用以“收黑錢”。2019年9月至12月,丁某等人利用上述手段,騙取41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69934元。

  今年3月20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在綜合考量全部犯罪事實后認為,小郭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但鑒於其正值畢業找工作的關鍵時期,且在共同犯罪中僅負責收款環節,分得的贓款也較少,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案發后主動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無刑事、行政處罰記錄,最終對他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而丁某、小孟等其余4名直接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則因涉嫌詐騙罪被檢方提起公訴。

  今年8月17日,經法院判決,丁某等4人因涉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三個月、罰金1萬元至4000元不等的刑罰。

  據太倉市人民檢察院的員額檢察官蔡勤介紹,近年來,網絡詐騙活動呈高發態勢,由於二維碼交易操作簡單便捷,且便於延長資金鏈條逃避偵查,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分子均將微信、支付寶收款碼等收款工具視為“香餑餑”。

  蔡勤說,目前,國內已有多起類似案件發生,“碼商代理”甚至形成了一條隱形的產業鏈。不法分子利用在校生經濟能力差、社會經驗不足等特點,專門打著“網賺”“兼職”的名義,以低價收購收款二維碼,再轉賣給其他犯罪分子進行“洗錢”活動。因收款碼有額度限制,為滿足犯罪分子源源不斷的作案需求,他們甚至引入了“發展下線”這一傳銷概念,讓更多青少年在有意無意間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凶”。

  蔡勤提醒,在校生從事兼職無可厚非,但在接觸“網賺”項目時一定要擦亮雙眼,謹防被屏幕背后的犯罪分子所利用。切莫為了蠅頭小利向他人提供收款二維碼、銀行卡等第三方支付渠道,這樣不僅為犯罪分子提供了幫助,給廣大被害人帶來巨額損失,自己也可能陷入犯罪的深淵。

  (庄岩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超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高紅霞、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