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降解購物袋一元一個有點貴

廣東限塑令實施首日記者調查 可降解購物袋降成本是關鍵

2020年09月02日09:43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可降解購物袋一元一個有點貴

  飯店服務員正在打包食物。

  按照加碼的“限塑令”,到今年底,廣東全省范圍內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限塑令實施首日,記者走訪發現,如何讓規模小但數量眾多的餐飲企業配合“限塑令”加碼,可能是推行的“痛點”所在。

  調查: 選擇紙質吸管的顧客約有1/3

  盡管距離年底還有四個月過渡期,但是廣州大型餐飲集團已經積極應對。廣州酒家負責人向全媒體記者表示,應對“限塑令”,內部已經有相應的操作流程指引,在過渡期裡鼓勵消費者盡量按需點菜,不要浪費,響應“光盤”行動之余也可以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打包盒,同時鼓勵消費者自備可重復使用的打包盒。經常到酒樓嘆“一盅兩件”的王阿姨對記者說:“一般都不會點太多,自己隨身有個小餐盒,打包也很方便。”

  “我們從2008年就已經開始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袋了,並且一直是以成本價銷售。”永旺超市負責人介紹。據了解,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可在微生物作用下能自然清潔分解,永旺超市在全國零售業中率先使用,有大小兩種尺寸,價格分別為0.9元和1.3元。“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差不多一元一個,還是比較貴的,希望以后價格能降下來。當然我還是更傾向自備購物袋。”市民鄧小姐說。

  全媒體記者昨日走訪時發現,外賣量比較大的小型餐飲店對一次性塑料餐具的需求很大。在老城區的一家小型餐飲店,記者看到每個外賣打包餐一般要使用一個塑料袋、兩個大塑料打包盒和一個放調料的小塑料盒,雖然牆上貼著標語“不准私自拿膠袋,有償膠袋0.5元一個”,但按照其外賣量來算,就算是有償收費,一次性塑料打包盒的用量並不會因為“限塑令”加碼而減少。

  在海珠區同福東路多家茶飲店,記者發現仍然有使用塑料吸管。“如果塑料吸管被禁了,我更擔心珍珠奶茶怎麼辦。”一位顧客表示。相比於液體可樂,擁有珍珠、椰果等配料的奶茶類飲品自然更依賴吸管。

  在我國,星巴克、喜茶等品牌已經逐步推出紙質吸管,但對於消費者來說,紙質吸管和塑料吸管在體驗感上有差距。將紙質吸管與塑料吸管放在一起供消費者選擇的門店負責人表示,選擇紙質吸管的顧客隻有1/3左右。

  有奶茶店工作人員認為,細吸管用紙質的代替還勉強可以,但紙質粗吸管肯定會對使用感受產生影響。對此,不少人開始推薦可循環使用的不鏽鋼吸管:“有便攜式的小盒子,還有專門的刷子。現在不少人都自帶餐具,多加根吸管,也挺方便的。”

  難題:

  可降解塑料袋成本高

  早在2008年,國家就曾實施過“限塑令”。有研究顯示,以廣州為例,在實施一年后,當時消費者對“舊限塑令”的認知程度達到96%,可見當時“限塑令”已經深入人心。

  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發布的《零售企業可持續發展實踐調研報告》顯示,在推動實施“限塑令”過程當中,企業的“攔路虎”是缺乏合適替代品,所謂合適必須滿足“價廉物美”才能得到市場推行。而調查顯示,超過85%零售企業表示缺乏替代品是推進減塑的主要困難。

  “如果用可降解的塑料袋來替代不可降解的塑料袋,成本就得翻番。”中國物流學會特約研究員楊達卿告訴記者,快遞行業平均一單快遞的利潤在五毛到一元之間,成本上漲可能影響利潤,企業會權衡﹔而消費者對於快遞價格較為敏感,他們更在意買東西包不包郵,所以消費端在短時間內難以為快遞綠色化買單。“綠色化、可降塑料袋成本通常是非可降解塑料袋的三到五倍不等。”楊達卿表示。

  外賣平台也表示,受制於目前可降解標准不一、市場合格供應商稀少的情況,平台雖基於社會責任不計利益積極幫助商家集中採購符合環保標准的餐具,但仍面臨市場供應不足,且商家成本負擔過重的情況。“目前還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細化標准,並統籌平台、供應商、商家以及技術研發部門、回收企業共同推進落實‘固廢法’。”該平台負責人表示。

  破題:

  生物降解塑料發展潛力大

  為將升級版“限塑令”落到實處,《意見》從有序推進部分塑料制品的禁限工作和加快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兩方面提出具體措施。后者包括推廣使用環保布袋及紙袋等非塑制品、植物纖維餐盒等生物基產品以及可降解購物袋。

  據華安証券統計,截至今年7月,已有36家公司在建或擬建可降解塑料項目,新增產能合計440.5萬噸。到2025年,考慮到可降解塑料產能開工率低,我國產能或需要達到476萬噸才能滿足需求,仍有供給缺口。未來5年可降解塑料市場是政策拉動的賣方市場,市場大且供不應求。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現代市場研究所所長何江指出,隨著技術進步,新版“限塑令”若能落地,會推動原有生產企業轉型創新,把部分生產重心轉移到生產生物可降解材料上來,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實現綠色發展。

  據介紹,應國家發改委要求,廣東省准備選擇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企業和產品參與到產業綠色轉型中,為《意見》的落地提供現實的解決方案。

  政策鏈接

  日前,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明確到2020年,廣州、深圳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意見》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趨勢:

  限塑政策監管

  將越來越嚴格

  何江認為,當前“限塑令”通過依靠市場機制推動商貿流通業綠色、低碳發展起到一定效果,“綠色低碳的發展理念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逐漸深入人心。一方面讓市民了解到綠色發展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減少了塑料袋的使用量。”不過他表示,未來限塑的標准一定是日趨嚴格的,同時這種逐漸加碼的“階梯式上升”也讓相關行業有適應的過程。

  對此,環保公益律師、義派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恩澤呼吁,應當盡快完善包括快遞業以及外賣在內的新業態綠色包裝的相關標准及法律法規,國家郵政局等單位應該制定強制標准和法律法規,從源頭、過程和結果予以規范,提高實用性和操作性。

  同時,他還建議提高“限塑令”的法律位階,出台《塑料袋生產銷售使用管理條例》,明確政府、企業、個人的職責、義務和違反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通過建立有效的長效協調機制,協調統一各個部門的職責,形成合力,加大對非法生產、銷售、使用不達標塑料袋的懲罰力度,提高塑料袋生產、銷售和使用成本。此外,還應當保証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加強教育。(文、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倪明、龍嘉麗)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