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實用!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政策要點暨辦理指南來了

2020年08月07日06:51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8月7日電 據成都市醫療保障局官微消息,近日,成都市深化長期照護保險制度試點全面啟動!自2021年起,將成年城鄉居民納入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保障范圍。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參保人,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政策要點暨辦理指南來了,趕緊了解一下!

城鎮職工長期照護保險

>>長期照護保險參保繳費

(一)參加長期照護保險的人群包括哪些?

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參保人員﹔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體參保人員。

按照住院統籌等方式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無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員自願參加城鎮職工長期照護保險。

已經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政策享受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不再參加長期照護保險。

(二)長期照護保險有哪些繳費方式?

長期照護保險基金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合並征收,通過個人和單位繳費、財政補助以及社會捐助等方式籌資。

按照統賬結合方式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通過劃轉醫保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方式籌資,已按標准劃轉的單位和個人無需另行繳費﹔

按照住院統籌等方式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無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員,通過劃轉醫保統籌基金和按照對應個人賬戶劃轉標准由個人自願繳費的方式籌資。

>>長期照護保險繳費年限

(一)參保人員申請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時應滿足的繳費年限是多少年?

參保人員申請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時,應當連續參保繳費2年(含)以上並累計繳費滿15年,享受待遇期間應當按照個人繳費標准繼續繳費。

在2017年7月1日前已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沒有中斷繳費(退休不繳費參保人員除外)的參保人員,且在2017年7月1日后連續繳納長期照護保險費的,申請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時不受繳費年限限制。

注意: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欠繳長期照護保險費,4個月(含)以內補足繳費的,繳費年限可連續計算。

(二)哪些情況可視同為長期照護保險的繳費年限?

2020年7月1日前,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含住院統籌等參保人員)﹔

2020年7月1日后,通過費用清償、欠費補繳等依法依規一次性繳納的長期照護保險繳費年限。

(三)參保人員申請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時繳費年限未滿15年怎麼辦?

參保人員申請待遇時未繳滿15年的,可按照長期照護保險個人賬戶劃轉標准對應的個人繳費基數,按每月0.4%的費率一次性躉繳補足繳費年限。補足后繼續繳費的按規定申請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

>>長期照護保險失能評定

(一)哪些參保人員可以申請進行長期照護保險失能評定?如何申請?

長期照護保險參保人員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導致失能,經過治療不能康復,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續6個月以上時,可申請長期照護保險待遇。申請時,失能人員申請現場評估地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應當進行失能評定。

目前,提供“線上+線下”2種申請方式——

方式一:

向現住地所在區(市)縣受委托的商業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網點受理窗口書面提出申請。 

方式二

通過手機APP提出申請。

長期照護保險申請APP(蓉城照護-APP)下載地址及對應下載二維碼:

1、安卓手機下載地址:

http://yhmdlife.com/pkgInfo?id=24396

2、蘋果手機下載地址:

http://yhmdlife.com/pkgInfo?id=24397

(二)申請失能評定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1、申請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証(或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人社保卡原件和復印件、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2、有效的病情診斷証明(申請失智失能的,需提供三級綜合醫院或二級及以上精神專科醫院失智相關醫學証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復印或復制的醫學檢查檢驗報告、入出院記錄等完整病歷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

3、其他相關材料。

(三)長期照護保險失能評定的流程有哪幾步?

第一步:失能人員或其家屬提交評定申請和相關資料﹔

第二步:失能評定條件審核﹔

第三步:評估人員採集評估信息﹔

第四步:失能評定信息系統生成評定結果﹔

第五步:評定結果公示﹔

第六步:評定結論送達。

(四)長期照護保險失能評定的等級是如何確定的?

根據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程度將失能評定等級分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輕度失能。其中重度失能分為重度一級、重度二級與重度三級3個等級。在國家、省醫保部門未頒布失能評定標准前,按照《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成人失能綜合評估技術規范》及《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失能評估技術規范(失智)》進行評定。

(五)如申請人對評定結論有異議怎樣處理?

經公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異議人應在公示期內向公示的委托經辦機構實名反映。委托經辦機構應及時受理,經審核確認后,在公示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組織復評,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配合做好復評工作。

申請人或代理人對評定結論有異議的,在收到評定結論書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居住地所在區(市)縣委托經辦機構提出復評申請。委托經辦機構應當在受理復評申請10個工作日內組織復評,申請人應當按要求攜帶相關病情資料到指定的評估點位進行復評。

>>長期照護保險照護方式

(一)長期照護保險照護服務提供哪些方式?

失能人員(試點期間為重度失能人員)或監護人可自主選擇以下任意一種照護服務方式:

由協議照護機構提供的機構照護服務﹔

由協議照護機構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服務標准、頻次與時間等提供的上門照護服務﹔

由經規范化培訓后的個體服務人員(具有照護能力的家屬、親戚、鄰居和其他願意提供照護服務的個人)提供的居家照護服務。

(二)重度失能人員的服務項目、服務提供方式或失能等級變更如何處理?

重度失能人員的服務項目、服務提供方式或失能等級有調整,可提交變更申請,經審核后,從次月起按變更后的服務項目、服務提供方式或失能等級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

>>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支付

(一)長期照護保險支付范圍、支付對象是誰?

1、長期照護保險支付的費用,用於為重度失能人員購買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日常護理等服務。

已由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支付、依法應由第三方承擔的照護費用,或者按照其他政策已享受補貼的照護費用,長期照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2、重度失能人員(或其合法委托人)選擇協議照護機構提供機構照護服務或提供居家上門照護服務,長期照護保險基礎照護待遇和專業照護待遇支付對象為所選擇的照護機構﹔選擇通過規范化培訓的個體服務人員(具有照護能力的家屬、親戚、鄰居和其他願意提供照護服務的個人)提供居家照護服務,長期照護保險基礎照護待遇支付對象為所選擇的個體服務人員,專業照護待遇支付對象為所選擇提供服務的照護機構。

(二)長期照護保險的待遇支付標准是怎樣的?

經失能評定符合長期照護保險支付條件的重度失能人員,從評定結論下達的次月起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

待遇標准分為基礎照護待遇和專業照護待遇:

1、基礎照護待遇以失能等級對應的城鎮職工月照護費用為基數,按照75%的比例實行定額支付:

重度一級1077元/月/人﹔重度二級1437元/月/人﹔重度三級1796元/月/人。

2、專業照護待遇根據失能等級和照護方式的不同,實行限額或定額支付:

選擇由個體服務人員提供居家照護服務的失能人員可自願選擇由協議照護機構提供社會支持類上門服務,長期照護保險基金根據失能等級進行限額支付:重度一級不超過300元/月/人﹔重度二級不超過400元/月/人,重度三級不超過500元/月/人,

選擇協議照護機構提供機構照護服務或居家上門照護服務的失能人員,長期照護保險基金根據失能等級進行定額支付:重度一級300元/月/人﹔重度二級400元/月/人,重度三級500元/月/人。

提示:選擇由未經規范化培訓的個體服務人員提供居家照護的,長期照護保險基金以失能等級對應待遇標准80%的比例支付。

(三)哪些情況下終(中)止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支付?

重度失能人員因康復、死亡、欠費等原因喪失長期照護保險待遇享受資格的,經核查發現失能等級發生變化或不符合長期照護保險支付條件的,協議照護機構或委托經辦機構將辦理終(中)止照護待遇。

城鄉居民長期照護保險

>>長期照護保險參保繳費

(一)參加長期照護保險的人群包括哪些?

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應當同步參加長期照護保險。

學生兒童、大學生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含新生兒和散居兒童),暫不參加長期照護保險。

(二)長期照護保險有哪些繳費方式?

長期照護保險基金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合並征收,通過個人繳費、財政補助的方式籌資。

(三)長期照護保險的繳費標准是多少?

城鄉居民參加長期照護保險,通過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實現。2021年個人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25元,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時,一並繳納。

城鄉居民長期照護保險財政補助按年度補助,2021年財政補助標准為:未滿60周歲(不含)的參保人員每人每年13元﹔已滿60周歲(含60周歲)的參保人員每人每年20元。

>>長期照護保險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申請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時應滿足的繳費年限是多少年?

參保人員申請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時,應當連續不間斷參加我市城鄉基本醫療保險滿2年(含)以上,並處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期間,應當按照個人繳費標准持續繳費。

注意:城鄉居民長期照護保險將於2021年1月1日正式啟動實施,申請、評估工作將於2021年開展。

>>長期照護保險照護方式

(一)長期照護保險照護服務提供哪些方式?

失能人員(試點期間為重度失能人員)或監護人可自主選擇以下任意一種照護服務方式:

由協議照護機構提供的機構照護服務﹔

由協議照護機構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服務標准、頻次與時間等提供的上門照護服務﹔

由經規范化培訓后的個體服務人員(具有照護能力的家屬、親戚、鄰居和其他願意提供照護服務的個人)提供的居家照護服務。

(二)重度失能人員的服務項目、服務提供方式或失能等級變更如何處理?

重度失能人員的服務項目、服務提供方式或失能等級有調整,可提交變更申請,經審核后,從次月起按變更后的服務項目、服務提供方式或失能等級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

>>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支付

(一)長期照護保險支付范圍、支付對象是誰?

1、長期照護保險支付的費用,用於為重度失能人員購買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日常護理等服務。

已由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支付、依法應由第三方承擔的照護費用,或者按照其他政策已享受補貼的照護費用,長期照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2、重度失能人員(或其合法委托人)選擇協議照護機構提供機構照護服務或提供居家上門照護服務,長期照護保險基金支付對象為所選擇的照護機構﹔選擇通過規范化培訓的個體服務人員(具有照護能力的家屬、親戚、鄰居和其他願意提供照護服務的個人)提供居家照護服務,長期照護保險基金支付對象為所選擇的個體服務人員。

(二)長期照護保險的待遇支付標准是怎樣的?

經失能評定符合長期照護保險支付條件的重度失能人員,從評定結論下達的次月起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

長期照護保險基金按照重度失能等級進行待遇支付:重度一級542元/月/人﹔重度二級722元/月/人﹔重度三級903元/月/人。

提示:選擇由未經規范化培訓的個體服務人員提供居家照護的,長期照護保險基金以失能等級對應待遇標准80%的比例支付。

(三)哪些情況下終(中)止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支付?

重度失能人員因康復、死亡、欠費等原因喪失長期照護保險待遇享受資格的,經核查發現失能等級發生變化或不符合長期照護保險支付條件的,協議照護機構或委托經辦機構將辦理終(中)止照護待遇。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