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交通違法 北京交警“隨手拍”平台上線

2020年08月06日08:54  來源:北京晚報
 
原標題:今起市民可拍照舉報交通違法

  圖為隨手拍小程序注冊登錄頁面。

  8月5日起,北京交警“隨手拍”交通違法舉報平台正式上線!市民在日常出行中,發現機動車佔用應急車道、公交車道、非機動車道、亂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可以隨時拍攝舉報。“隨手拍”提供視頻舉報、拍照舉報兩種方式。市民僅需進行實名認証、登錄平台、點擊拍攝即可完成舉報操作。對上傳平台的舉報信息,交管部門將組織專門力量逐一審核把關、調查核實,對屬實的將依法處罰。

  此外,市民群眾還可通過“隨手拍”平台向交管部門通報交通信號燈損壞、不亮、遮擋、傾斜等故障,交管部門接到相關信息后將進行核實,並盡快安排維修。

  市交管局政委劉如贊表示,廣大交通參與者在舉報交通違法時,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確保自身安全,不得影響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正常通行。市民如果對“隨手拍”平台有任何意見建議,可通過平台“應用建議”模塊進行反映,交管部門將會進行認真研究,採納合理化建議。

  可舉報哪些交通違法行為?

  所有交通違法行為都可舉報

  市民“隨手拍”舉報平台列出的舉報范圍主要包含13類交通違法行為,分別是:闖紅燈﹔違法佔用公交車道或應急車道等專用車道﹔違法佔用非機動車道等不按車道行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志、標線地點違法停車﹔佔用消防通道停車﹔駕駛京B摩托進入四環路以內道路行駛等違反禁令標志﹔行經人行橫道或者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不按規定避讓行人﹔遇擁堵時借道超車、佔用對面車道﹔高速路或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掉頭、行車道上停車﹔開車使用手機﹔不系安全帶﹔故意遮擋、污損等涉牌違法行為﹔交通肇事逃逸。

  據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13類只是較常見的交通違法行為,對於其他交通違法行為市民也可通過“隨手拍”進行舉報。

  舉報時應該注意什麼?

  確保安全 實名舉報 如實舉報

  舉報違法交通行為的前提首先要確保安全。根據“交通違法舉報注意事項”,舉報交通違法行為,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駕駛人不得在行駛過程中拍照。

  舉報為實名舉報。舉報人需提供真實姓名、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在有需要時協助公安交管部門開展案件調查工作。對舉報人身份信息,公安交管部門將嚴格保密。

  舉報人有如實舉報的義務,應當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對虛假舉報、偽造証據或者惡意上傳無關信息的,將依法追究責任﹔發生上述行為累計3次以上的,半年內將不再接收當事人的舉報。

  舉報有獎勵嗎?

  獎勵辦法還在研究制定

  記者注意到,最近還有網友上傳了一張所謂的舉報獎勵標准,其中有多項行為最高可獎勵3000元。據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網上流傳的獎勵信息為不實信息,相關獎勵辦法還在制定過程中。

  如何通過“隨手拍”平台

  舉報交通違法

  第一步:登錄平台

  市民可在北京交警微信公眾號使用“隨手拍”小程序,或下載最新版北京交警APP,進入首頁的“隨手拍”功能。登錄“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証平台”,未注冊的需要先注冊,並完成北京市統一實名認証。

  第二步:點擊拍攝

  通過“隨手拍”平台拍攝能記錄交通違法事實的、5至20秒的連續視頻或2張違法照片,拍攝完成后點擊“使用視頻”或“使用照片”。拍攝要求:舉報機動車行駛狀態下的違法,視頻時長不小於5秒,照片確保有明顯位移﹔舉報違法停車視頻需拍攝12秒以上,兩張照片需間隔10秒以上。

  第三步:立即舉報

  同意舉報注意事項后,點擊“立即舉報”,完成舉報操作。

  拍照片、視頻有啥要求?

  要符合証據規范

  交管部門對於市民舉報時提供的照片、視頻証據也有規范要求。視頻舉報要求視頻最小時長不小於5秒,最大時長不超過20秒,連續、不間斷且能記錄違法事實。其中,舉報機動車行駛狀態下的違法行為,需確保有明顯位移,視頻時長不小於5秒﹔舉報違法停車行為,應確保視頻時長大於12秒。

  照片舉報需拍攝2張能記錄違法事實的照片。其中,舉報機動車行駛狀態下的違法行為,需確保有明顯位移﹔舉報違法停車行為應確保兩張照片拍攝時間間隔大於10秒。

  需要注意的是,舉報違法所拍攝的圖片或視頻需能清晰記錄違法車輛號牌、外觀以及違法事實,並包含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及周邊環境情況。

  比如拍攝闖紅燈,照片或視頻要求能清晰辨認交通信號燈指示情況和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的過程,並能反映出紅燈狀態下,機動車處於行駛狀態的位移,還要有固定、醒目的參照物,以准確反映機動車所在位置的顯著地理特征。

  再如拍攝違法停車,照片或視頻要求能夠清晰辨認禁停標志、標線以及機動車號牌、車型、顏色等基本信息,還要能反映機動車靜止狀態的持續。此外,同樣需要有固定、醒目的參照物,以准確反映機動車所在位置的顯著地理特征。

  對於不符合証據規范要求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不予受理。(北京晚報記者 張蕾)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