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游泳池為何不“香”了

2020年08月06日07:16  來源:四川日報
 
原標題:小區游泳池為何不“香”了

  位於成都市城西的一小區室外游泳池現場。

  炎炎夏日,下樓在小區的游泳池中暢游一番,想來是一件暢快的事。曾幾何時,新建住宅小區修建游泳池是“標配”。然而近日記者在採訪中發現,近年來游泳池幾乎從住宅項目中消失了,而原來一些小區配建的游泳池,不少幾乎處於“閑置”狀態。小區游泳池為何不“香”了?

  開發商

  曾經的“標配”營銷的噱頭

  8月3日下午5時許,記者來到一個位於成都瑞聯路171號的小區內,小區內有一個游泳池,不少居民正在這裡游泳。這個泳池不僅為本小區居民提供服務,也對外開放。一名小男孩由奶奶帶著前來游泳,小男孩的奶奶說:“我們住在附近小區,但沒有游泳池,隻有到這裡來耍,小區游泳池既方便又便宜。”

  “小區配建游泳池,曾經是開發商致力於打造品質小區的追求。”成都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協會會長何理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小區游泳池不僅是一個功能配套,而且在景觀上補充了常規綠化的“柔性不足”。

  “小區配建游泳池最早主要是營銷的噱頭。”成都凱仁地產總經理陳光健說,有游泳池就顯得項目很高檔。據西南財經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劉璐觀察,十多年前成都樓市開始流行新建小區“標配”游泳池,主要是2004年—2008年修建的樓盤,幾乎大一點的樓盤都帶有游泳池。

  不過,近年來,配套游泳池的風潮逐漸被開發商拋棄。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2010年以后,龍湖、中海、華潤、朗基、保利、萬科、藍光、新希望等多家品牌開發商,在修建普通商品房的時候,都不一定再“標配”游泳池。如華潤鳳凰城、龍湖梵城、萬科公園傳奇等。

  劉璐分析,這與土地成本有一定關系。十多年過去,開發商的拿地成本也增長了若干倍,“游泳池往往需要跟會所空間配套,折損一定容積率,減少商品房的可售面積。”朗基地產總策劃師祝勇說。

  何理平認為,樓盤入住后,由於業主需求不一、維護成本高、衛生難達標等問題,使得一些游泳池使用率不足。再加上游泳池多為露天,隻有夏季才使用,其他季節空置,如果沒有持續清掃,視覺感官也不好,影響小區品相,容易形成業主投訴。

  經營者

  看似一塊“肥肉”實則是根“雞肋”

  事實上,不少小區泳池是由第三方在運營。

  由於游泳池有一定的剛性需求,第三方機構通過會員、培訓等營銷手段,很好地激發了需求市場,因此曾經獲得了一定利潤。但這些年,越來越多的經營者感受到了壓力,“看似一塊肥肉,實則是根雞肋。”有多年承包游泳池經歷的經營者陳菲菲告訴記者,小區游泳池的運營成本不低,她曾經承包了一個游泳池,總面積大約400平方米,清洗之后首次裝水就要接近1000噸,還請了3名安全員,這樣才允許開始營業。

  她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這個泳池承包期租金3萬元(實際上是2個月時間),每月水費大約8000元,消毒、檢驗約1200元,安全員10000元,不加設備維修費,每月的硬支出在34000多元。而游泳賣月票400元/人,大約能銷售80張左右,另外可以招收10個左右的學員,每人大約收費1100—1300元不等(一對一收費相對較高),這樣勉強能維持不虧本,略有節余。

  成都亞斯特健身游泳俱樂部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一些小區游泳池修建時標准不一,時間久了老化,出現漏水等現象,每年都要進行修補升級,成本很高。此外,小區游泳池的更衣、沐浴等方面的服務能力,也無法與專業游泳池相比,很難吸引高端客戶,價格提不上去,這樣就形成了惡性循環。尤其是今年,受疫情的影響,小區封閉運行時間長,再加上下雨時間太多,導致很多小區游泳池經營舉步維艱,經營者退出。

  物業公司

  成本太高 改造很難

  何理平說,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不斷成熟,購房者也更加理性,對配套設施的要求有了變化,很多人不再把游泳池作為置業選擇的關鍵因素。採訪中,有業主認為,與其讓小區內的游泳池閑置浪費,不如改成綠化或社交空間、健康管理中心、兒童學堂等,更實用。

  閑置的游泳池能不能改造呢?一位不願具名的物管公司負責人說,如果要長期關閉游泳池或者將其改做其他用途,就必須要全體業主投票同意,否則就屬於違規。如果業主同意將原有游泳池改為羽毛球館、籃球館、乒乓球館或者其他的健身場所,那又要投入很多資金,所以物管公司寧願維持現狀也不會去動這個腦筋。

  “隨著小區配建游泳池問題的逐漸顯現,現在出現了一些高端樓盤,把小型游泳池修進業主家裡。”比如位於高新區金融城板塊2014年修建的譽峰項目中,245平方米的部分戶型就帶有室內游泳池。

  但事實上,這樣的方式更多的還是營銷噱頭。換水、消毒……這些維護工作對於家庭來說,太過專業,人力成本很高,除非是深度游泳愛好者,否則很容易就閑置了。劉璐說:“有人最后隻好把家裡的游泳池拿來養魚。”此外,游泳池入室,對房屋安全的影響也受到人們的質疑。(四川日報記者 文強 文/圖)

(責編:高紅霞、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