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動物做寵物?你可能已經違法!

2020年08月04日09:19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網購動物做寵物? 你可能已經違法!

太陽錐尾鸚鵡 太陽錐尾鸚鵡、牡丹鸚鵡等不可以買賣及無証飼養。圖為警方在嫌疑人家中查獲的太陽錐尾鸚鵡。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李棟

近年來,買賣、飼養另類寵物的年輕人越來越多。但是,有些動物不是想養就能養,有的可能來自野外或是野生種源人工繁育的后代,有的可能“漂洋過海”來自其他國家和地區,甚至還有可能是被列為瀕危保護范圍的野生物種,一不小心收買飼養就有可能觸犯法律。

記者從近日廣州警方破獲的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案件中發現,較多案例是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常見的以鸚鵡和烏龜類較多,不少嫌疑人是寵物“發燒友”,大多通過網絡社交平台買賣,有的買回家自己飼養當寵物,有的回家飼養繁殖后,對外銷售,從中牟利。警方提醒市民,購買和飼養寵物,應首先確認其是否為受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網購三隻鸚鵡當寵物被移送檢察院

近日,廣州增城警方在推進“颶風2020”專項行動中,嚴打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今年先后偵破6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查獲重點保護野生動物36隻。

今年2月初,增城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新塘鎮某小區有人飼養國家保護動物。接報后,辦案民警立即展開深入調查,逐步鎖定謝某(男,廣州增城人)有作案嫌疑。經過實地摸排,辦案民警在新塘鎮某小區抓獲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謝某,在其住處查獲太陽錐尾鸚鵡一隻。

經審訊,謝某交代其先后三次通過網絡非法購入太陽錐尾鸚鵡、錐尾鸚鵡、和尚鸚鵡。之后,錐尾鸚鵡掙脫飛走,和尚鸚鵡則因飼養不善死亡,隻剩下一隻太陽錐尾鸚鵡繼續飼養。

經司法鑒定,涉案的3隻鸚鵡均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涉案價值達3萬元。

目前,嫌疑人謝某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已被警方移送至檢察院等待起訴。

發燒友非法買賣鬣蜥被“一窩端”

近日,廣州海珠警方在深入推進“颶風2020”專項行動中,搗毀一條跨廣佛兩地非法販賣鬣蜥等野生動物犯罪鏈。

5月,海珠警方通過網上巡查,發現在網絡社交平台上,有人多次發布在廣州市內買賣蜥蜴、龜類等野生動物的信息。

專案組針對此類非法買賣野生動物交易主要通過網絡聯系、人員圈子相對固定等特點,開展了線上線下同步追查,最終排查出一個由廣州、佛山兩地人員經營,涉嫌非法收購、飼養、出售鬣蜥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鏈條。

6月9日,專案組掌握到,有人將於當天下午在海珠區工業大道北某處交易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專案組迅速部署抓捕警力,將在此處非法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彭某(男,23歲)、鐘某(男,25歲)抓獲,現場查獲《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一所列的犀牛鬣蜥1隻,以及《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紅色名錄》(IUCN)列為易危(VU)級別的古巴鬣蜥1隻。

2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專案組繼續深挖擴線,先后在廣州和佛山兩地抓獲張某(男,30歲)等3名犯罪嫌疑人,並查獲犀牛鬣蜥、黃喉擬水龜等保護動物14隻,徹底搗毀了由上述人員經營的跨廣佛兩地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鏈條。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張某等人交代,其均為“爬寵”發燒友,通過非法渠道購入犀牛鬣蜥、古巴鬣蜥、鬃獅蜥蜴、蘇卡達陸龜、黃喉擬水龜、中華草龜等重點保護動物,並進行非法飼養繁殖后,通過非法買賣,從中牟利。

目前,海珠警方已對張某等5名涉嫌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並將查獲的鬣蜥等保護動物移交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一宗非法收購案查獲野生動物56隻

近日,花都警方破獲一宗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查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56隻,涉案價值約人民幣11萬元。

4月初,花都警方通過排查走訪,發現在花山鎮東湖村有人飼養疑似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的現象。經縝密偵查,警方鎖定了嫌疑人梁某。4月30日,經過數日伏擊,民警在花東鎮抓獲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嫌疑人梁某,並在其家中查獲一批國家重點保護龜類。

經司法鑒定,涉案動物中,有2隻黑池龜被核准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另有黃喉擬水龜、馬來閉殼龜、大東方龜、廟龜等52隻龜類被核准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2隻攝龜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中瀕危野生動物物種。涉案總價值約人民幣11萬元。

嫌疑人梁某對其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供認不諱,表示其在未有取得相關許可証的前提下,從網上多次購買不同種類的龜回家飼養繁殖后,對外銷售從中牟利。目前,涉案動物已移交相關部門妥善處置。

這些行為或判10年以上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其中,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指:1.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和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2.上述動物的皮、毛、骨等為材料制作而成的各種用品、工藝品。(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李棟 通訊員黃澤森、陳玉敏、鄭何平、張毅濤)

(責編:高紅霞、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