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試點"家庭照護床位" 把"養老院"搬回家

2020年07月31日07:28  來源:四川日報
 
原標題:把“養老院”搬回家

  服務對象:不願入住養老機構的中度、重度失能的成都市常住老年人

  服務收費:參照當前養老服務市場同類服務價格的基礎上,由服務機構自主合理定價

  服務內容:涵蓋生活照料、個人護理、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等

  服務時間:每天上門服務時間不少於1小時,每月累計不少於30小時

  生活照料、醫療保健、精神慰藉……如今,成都將“養老院”搬進老年人家中,讓老人足不出戶就可享受到這些照護。7月30日,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為探索解決長期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問題,該局聯合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出台了《成都市實施家庭照護床位試點工作方案》,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等13個試點區推進家庭照護床位試點工作,試點周期為2年。

  該試點工作的服務對象為居家有專業養老服務需求但不願入住養老機構的中度、重度失能的成都市常住老年人。居住在“群租房”中的老年人暫不納入服務對象。

  綜合全市情況來看,截至2019年底,成都市戶籍人口中60歲以上的老年人316.04萬,全市現有養老機構546家,每千名戶籍老年人擁有床位39張。“通過設立家庭照護床位,探索解決中低收入剛需老年人‘不願住’‘住不起’‘住不進’養老院難題。”成都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調查,成都市民辦養老機構服務每名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平均成本在3000元/月以上,老年人現有收入水平難以覆蓋養老服務成本。

  為此《方案》明確:在試點區域,家庭照護床位不得收取床位費,照護服務收費在參照當前養老服務市場同類服務價格的基礎上,由服務機構自主合理定價,並報試點區民政部門備案。主要服務內容涵蓋生活照料、個人護理、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務機構根據老年人需求定制個性化服務項目清單,每天上門服務時間不少於1小時,每月累計不少於30小時。

  實現“家庭照護專業化”。由服務機構根據老年人照護需求和居住空間條件,對老年人居家環境進行適老化改造,通過設置護理床、康復器具、呼叫器等必要的設施設備,為開展生活照料、體征監測、康復訓練、呼叫響應等服務提供硬件與技術支持。同時,鼓勵對可移動設施設備採用租賃回收方式循環使用,降低用戶成本,提高資源利用率。

  實施“扶持政策集成化”。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疊加享受困難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補貼、服務性床位補貼、長期照護保險等政策,減免家庭照護床位照護費用。其中,中度失能的困難老年人可以享受500元/月基本養老服務補貼、重度失能的困難老年人可以享受700元/月基本養老服務補貼﹔享受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待遇的,符合條件的基本照護費用,由長期照護保險基金按規定結算。

  對規模化、品牌化發展的家庭照護床位實行“以獎代補”,服務機構在同一區內連續6個月的簽約服務總人數平均達到10人/月,一次性獎勵3萬元(簽約服務周期不低於1個月)﹔同一服務機構在同一區內每連續6個月月均新增加10人,增加獎補3萬元。(四川日報記者 吳亞飛)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