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先生像往常一樣駕車進入所住小區地下車庫,准備將車停在升降車位上時,差點釀出一個大事故——當他按下啟動按鈕時,突然聽到附近七八米外車位上傳來“這裡有人”的驚呼。然而,為時已晚,停車板開始上升,附近車位上劉先生的車輛主駕一側車門被擠壓變形,劉先生還趕忙把本已跳下車的7歲女兒拉回車內。代先生稱,整個事發過程中,該車位處的報警器一直沒有響過。
后來,代先生終於發現操作台最上面有一個紅色“緊急停止”按鍵,趕緊按下,停車板這才停止下來。如今想起,他和劉先生都十分后怕,如果劉先生當時已下車或孩子繞到被擠壓的車門一側,后果將不堪設想。
事發突然 按下按鈕,壓壞他人車門 業主:報警器沒響,物業有責
7月22日晚上11時,代先生開車回到成都市成華區合能耀之城小區,准備將車停在車庫中。他所在的小區安裝了兩層的機械停車位,他的車位在上層,幾乎每次都需操作升降台移動停車板。
目光掃了一下,見操作台兩側沒有車輛,代先生按下了自己的車位號13,並按了開始。“當時劉先生沒有開大燈,車庫燈光也很昏暗,我沒有注意到柱子那邊的車裡還有人。”
停車板開始上升,操作台左側七八米外傳來了驚呼“這裡有人!”慌亂之下,代先生試著按了幾下操作台上的按鈕,停車板依舊在上移。
坐在車中的劉先生也被嚇了一跳。他告訴記者,當時他與7歲女兒正在下車,女兒已跳下車,准備繞到主駕一側。看到停車板上升,他一邊向代先生呼喊,一邊趕忙將女兒拉回車內,但已來不及關車門了。
后來,代先生終於發現操作台最上面有一個紅色“緊急停止”按鍵。按下去之后,停車板終於停止。然而,劉先生的車子主駕駛一側車門已被擠壓變形,女兒也被嚇哭。
事后,代先生隨即報警。他認為事發全程報警器都沒響,沒有起到警示作用,四周又沒有安保人員,物業應負主要責任。最終,經民警調解,先由代先生賠付劉先生車門損壞的維修費,如果代先生仍認為物業有責任,再進行商討或走法律途徑。
劉先生向記者証實,當時事故發生全程,報警器未響。
物業回應
系個人操作不當,物業無責
業主嫌吵拔掉報警器接口
7月25日下午,成都合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何經理向記者表示,此次事故是由於業主操作不當造成的,物業並沒有責任。“報警燈是因為業主嫌吵拔掉了,並未損壞。地下停車庫中不時會有人進行巡邏,如果業主有不明白的地方,可隨時撥打物業值班電話。”
記者站在操作台前向事故發生處望去,發現因其左側6個車位中間有一根支撐柱,從操作台看向劉先生車位處有一定的視線遮擋。操作台下方貼有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也標明了緊急聯系電話。
對於操作不當的說法,代先生稱,物業隻教了他使用車位需要按的按鍵,並沒有對其他緊急制動等進行過指導。代先生與劉先生都認為,小區物業應加強對業主的培訓和機械車位管理,保証報警器的正常工作。
何經理還對報警燈被業主拔掉一事感到很無奈,“報警器聲音很大,一個響了整個車庫和住在底層的居民都能聽到,有的業主覺得半夜兩三點被吵醒很煩。”
律師說法:
車主和物業都有責任
一方疏忽大意 一方管理缺失
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白曉強認為,代先生和物業都有責任。車主在操作升降車位的時候,應當注意周邊的環境,“而升降車位本身具有警報裝置,被關掉后應及時糾正,否則存留了一定的安全隱患。這是物業管理的缺失。”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表示,升降車位的使用會使車輛位置平移或者升降,危險系數較大,對此物業公司沒有安排人員進行現場指揮管理,導致車輛發生損害,對損害結果有過錯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邵洲波 實習記者 郭懿萌 受訪者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