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開共享汽車違法扣分 公司“幫處理”200元1分?

2020年07月10日07:21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原標題:開共享汽車違法扣分 公司“幫處理”200元1分?成都市交管局:涉嫌買分賣分

  共享汽車在給大家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麻煩。近日,福建的林先生就撥打成都市民服務熱線12345,講述自己遇到的一件糟心事:他在成都使用共享汽車時產生了一筆違法——記3分罰100元,最后卻向共享汽車公司交了800元。這是怎麼一回事?

  用戶質疑:

  共享汽車違法沒處理

  需繳800元“違法履約金”?

  6月12日,林先生突然收到一封來自GoFun首汽共享汽車的律師函:“請你在收到此函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通違法處理”。收到這份律師函后,林先生才想起了去年10月在成都的一起交通違法。“去年他們聯系過我,但當時我沒處理成功,后來我都把這件事忘了,期間也沒有人告知我要怎麼處理,怎麼現在突然就說要起訴我?”

  去年國慶節,林先生從福建來成都旅游,掃碼使用了一輛GoFun首汽共享汽車。同年12月,回到福建的林先生接到了GoFun工作人員的電話,告知10月份他在使用共享汽車期間,在成都市龍門山路逆向行駛,產生了一筆違法,記3分罰100元,讓林先生盡快處理這筆違法。

  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林先生登錄交管12123平台准備處理這筆違法。“但我是外地的駕駛証,無法處理在成都的違法。”林先生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當時工作人員告訴他需要回到成都來處理。“來回成都機票要2000元,我就問有沒有別的解決方法。”林先生說,該工作人員便讓他等通知,“之后我就把這件事給忘了,也沒人再聯系過我。”

  在林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中,記者看到,林先生詢問能否在網上處理這筆違法,該工作人員回復:“車輛已經年審了,違法公司已經處理,您這個隻能繳納違法履約金了。”

  林先生告訴記者,該工作人員表示他需要繳納800元的違法履約金,“他們叫我等通知,等來等去就隻等到了讓我交800元。”記者看到,針對林先生說的沒人通知這件事,該工作人員回復:“在您產生違法之后通過短信、電話、APP都通知過。”對此,林先生也很無奈,“去年我換了手機號,根本沒收到通知。”

  不過林先生表示,自己產生的肯定會承擔,“但那也是記3分罰100元,怎麼就變成收費800元了呢?”

  由於該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林先生不繳納違法處理費用,公司將提起民事訴訟。無奈之下,林先生還是在GoFun APP上繳納了800元,名目為“其他費用 交通違法損失費”。

  工作人員回應:

  公司幫助處理200元1分

  外加100元罰款、100元手續費

  7月9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聯系上與林先生溝通過的工作人員,詢問800元違法履約金的收費依據。該工作人員回復:“200元1分加100元罰款加100元手續費。”

  隨后,記者以GoFun共享汽車用戶的身份撥打GoFun出行官網上的客服電話,詢問使用共享汽車產生違法應當如何處理。客服回復,違法需要聯系當地的違章專員進行處理,並給了記者成都本地違章專員的聯系方式。

  記者又聯系上違章專員,對方發送了一份《自行處理交通違法和蓉e行網上預約步驟》,但外地駕駛証無法在蓉e行上處理違法,需要預約窗口處理。該違章專員表示,如果人在外地,可以選擇公司處理,“你扣3分罰100元,公司處理需要800元,扣分和罰款均包含在內。”與上述工作人員的說法一致。違章專員還表示,錢可以直接微信轉給他,或者在GoFun APP上點擊“交通違法”欄目,繳納800元違法保証金。

  記者又撥打了GoFun出行官網上的投訴電話,咨詢“違章專員以200元1分的價格收取用戶費用,公司是否有此規定,是否知情”,對方未正面回復,稱“我會去和當地(工作人員)核實。”

  成都市交管局:

  200元1分涉嫌買分賣分

  是違法行為

  那麼,GoFun出行以200元1分的價格幫助用戶處理交通違法,是否合法呢?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1分收取200元再加100元手續費的做法,涉嫌買分賣分,是違法行為。

  同時,該負責人表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於去年9月推行“租賃車交通違法處理簡捷快辦”措施,租賃汽車承租人可以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網上查詢、自助處理租賃汽車交通違法,免去兩地奔波。“也就是說,如果外地游客在成都租車,或者使用共享汽車,產生了交通違法,可以異地遠程在12123平台上進行處理。”

  “租賃車交通違法處理簡捷快辦”的具體操作流程又是怎樣的呢?

  首先租賃企業要到交管部門進行備案。企業和承租人產生租賃合同后,上傳到交管部門管理平台,就建立了承租人和車輛在租賃期間的綁定關系,如果產生了交通違法,在手機上通過交管12123就能處理。在合同期間,還可以建立臨時綁定關系,一輛車最多可以綁定3個人。

  據悉,目前該措施隻針對小型汽車(7座及以下)。租賃分為短時租賃和分時租賃,短時租賃期限最多30天,分時租賃最多2天。(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葉燕 彭驚)

(責編:羅昱、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