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6月23日電 6月23日,綿陽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任免名單。
決定任命:
呂 劍為綿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鄭志恆為綿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決定免去:
經大忠的綿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任命:
張建國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嚴 明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左 迪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李川華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李華峰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
張 兵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劉立冬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廖小軍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李 維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周 堅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
馮安石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馬翰霖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鐘明憲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楊 堯為綿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壽夕敏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殷亞男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周琳堤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閻曉秋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李川華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張建國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職務﹔
左 迪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李華峰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張 兵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劉立冬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蘭大波的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
唐蓉蓉的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李尚慧的綿陽市小枧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