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將重點打擊有照無証、無照無証機構違規開展教育培訓

2020年05月01日17:26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5月1日電 (袁菡苓)近日,成都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成都市加強規范和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工作方案》。從4月底到8月底,成都市在全市范圍開展為期四個月的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將培訓機構監管工作納入2020年區(市)縣常規考評內容,重點打擊有照無証、無照無証機構違規開展教育培訓,支持有照有証且規范經營的培訓機構健康規范發展,著力完善規范和治理培訓機構的長效機制,切實淨化校外培訓市場,讓校外培訓真正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

一是嚴格審批,依法規范。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實行屬地化管理,須經區(市)縣教育部門或審批部門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証”后,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証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証書)。未取得辦學許可,任何培訓機構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依法依規對培訓機構進行審批登記、加強日常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避免出現“重審批、輕監管”現象,促進校外培訓規范有序。

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點。結合疫情防控排查工作成果,對開展未成年人文化補習、藝術培訓、自學考試助學、心理輔導、職業技能等業務的機構進行“滿覆蓋”摸底排查,分類歸口到教育、衛健、人社、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監管。重點查處有照無証、無照無証機構以“教育咨詢”“教育科技”“文化藝術”“課外輔導”等名義開展非法辦學、違規培訓及學科考試﹔重點打擊不良機構打著分期交費減輕學費壓力的名義,誘導學員辦理分期貸款(培訓貸)等惡意圈錢和拒退學費、“跑路”行為﹔嚴肅查處機構和個人違規組織奧賽、華賽等學科競賽及“培優”“幼升小”“小升初”等培訓和考試行為。

三是分類整治,聯合查處。系統梳理在市場監管、教育、民政、人社、衛健等部門注冊登記的機構(公司)、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學校的信息,分類規范。指導具備辦証條件的培訓機構辦証﹔責令不具備辦証條件的無証機構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前不得再開展相關教育培訓業務﹔對拒不整改、整改無效的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依法查處,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嫌刑事詐騙、合同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依法進行立案調查處理﹔對拒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不整改的機構和個人,依法取締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是綜合監管,鞏固成效。健全和完善政法委、社治委、網信辦、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社、文廣旅、衛健、應急及消防救援機構、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網絡理政辦、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等多部門協同和市、區、鎮(街道)、社區等多級聯動的培訓市場綜合治理體系。對全市教育培訓機構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定期專項整治、“回頭看”檢查等綜合監管,擴大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公布范圍和群眾知曉度,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和廣告協同監管。切實保障校外培訓機構教師和員工的合法權益,規范勞動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報酬、按照規定購買社保等工作。加強對培訓機構因經營不善面臨倒閉或者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等問題的排查處置,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五是加強領導,完善機制。市、區(市)縣相關部門齊抓共管,暢通信息渠道,健全部門聯動、形勢研判和應急反應機制。支持和鼓勵各區(市)縣建立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巡察人員獎勵機制,對付出勞動並取得工作實績的“網格員”等巡察人員給予獎勵。按照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完善依法查處和問責機制,各區(市)縣要整合行業主管部門和政法、綜治、應急管理、城管和鎮(街道)等部門(單位)的力量,建立和完善“苗頭發現、違規查處、結果公開”的良性運轉機制,實現綜合執法、聯合懲戒、系統治理,妥善處理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責編:袁菡苓、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