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可以代收快遞的豐巢智能櫃宣布,4月30日起豐巢將推出會員服務:普通用戶可以免費保管用戶包裹12小時,超時后每12小時收取0.5元,3元封頂,節假日期間不計費﹔會員用戶,月卡每月5元,季卡每季12元,有效期內不限保管次數,7天長時存放,有效時長30天﹔季卡會員,不限保管次數,7天長時存放,90天有效。
4月29日,在成都錦江區東較場街附近一小區,市民李女士習慣地打開手機,准備通過專有碼取出快遞櫃中存放的包裹,無意中發現快遞櫃上的公告。“12個小時對於我們這樣的上班族還是太短了。朝九晚五,稍微在外面加個班、吃個飯,可能就涉及到收費的問題。”李女士覺得,雖然5元錢每月不是大事,“但是也覺得沒必要,現在快遞可以直接投遞到物管或者附近的超市門店,甚至是專門的快遞驛站,直接一起取也可以,還不用花錢。”
很多市民存在疑問,如果快遞員沒有經過收件人允許就放入豐巢,這樣的行為合規嗎?去年10月,交通運輸部公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開始施行。《辦法》中規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名址提供投遞服務。”
在今年4月25日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副司長邊作棟介紹,依據《辦法》,對未經用戶同意擅自將快件投入智能快件箱等不規范行為,用戶可以進行投訴或者舉報,郵政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胡挺 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