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津:物業轉供電加收“電力綜合服務費”被罰23萬余元

2020年04月01日14:30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4月1日電 (趙祖樂)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新津縣組織開展轉供電主體專項檢查,在專項執法行動中,新津市場監管局對新津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轉供電環節違法加收“電力綜合服務費”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23.9萬余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2019年底,新津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發現新津縣某物業管理公司涉嫌在轉供電環節違規加收“電力綜合服務費”,該局立即對該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期間,該物業管理公司在向入駐商鋪收取電費時,以0.84元/千瓦時的定額電價為基礎,對應用電額度每千瓦時加收0.58元/千瓦時或0.28元/千瓦時的“電力綜合服務費”同時收取,上述期間該公司違法加收費用共計119565.54元。

2020年1月14日,新津縣市場監管局對該物業管理公司作出責令其全額退還違法所得119565.54元,並處罰款239131.08元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新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收費和違規加價行為,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按規定清退多收電費以及在電費中違規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切實做好轉供電環節價格監管工作,確保降價政策紅利全部傳導到終端用戶,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