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74萬竟報警稱被騙 被告被判11年

2020年03月27日10:04  來源:海峽導報
 
原標題:詐騙74萬 竟報警稱被騙

他謊稱有口罩出賣,詐騙他人74萬多元,然后謊報警情稱自己買口罩被騙。
  昨日,集美法院作出宣判,被告人藍某因詐騙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萬元。這也是目前福建判處刑期最重的防疫物資詐騙案。
  經查,今年2月5日至2月13日間,被告人藍某發現疫情暴發后市場口罩緊缺,在沒有貨源和供貨經驗的情況下,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有大量防疫口罩可出售的虛假信息,宣稱貨源充足、發貨及時,以每隻口罩3元多的價格,誘使他人向其訂貨並支付全款。
  藍某得款后,卻編造各種理由推托發貨,同時以每隻5元多的價格買入少量口罩發給催貨較急的被害人,其余貨款均用於網絡賭博。截至2月13日,藍某先后騙得林女士等4名被害人口罩款共745980元。
  2月13日,因林女士多次緊急催貨,藍某謊稱自己進貨被騙,故無法正常發貨,並向公安機關謊報警情稱自己買口罩被騙。經公安機關追查,藍某謊言被識破。
  歸案后,藍某在審查起訴階段才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集美法院立案后第一時間送達起訴書,並確定合議庭。
  昨日,集美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藍某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網絡對不特定人實施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由於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防疫物資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應酌情從重處罰。鑒於被告人藍某如實供述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且有部分贓款被繳獲,故一審判處藍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萬元。(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集法)

(責編:高紅霞、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