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減稅降費5項政策支持中小企業渡過難關

2020年03月24日15:29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3月24日電(王明峰 王波)為了應對疫情帶來的負面影響,支持中小企業渡過難關,國家和省出台了哪些減稅降費的政策?在3月24日下午四川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四川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8場新聞發布會上,四川省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鄭衛東就此做了介紹。

鄭衛東在答記者問時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家和四川省先后出台了一攬子支持救治防護、物資生產、鼓勵捐贈、復工復產等方面的稅收政策。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密切相關的政策主要包括5項。

一是降低增值稅征收率和預征率。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二是統一代開發票個人所得稅預征率。自3月1日起,四川省將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代開貨物運輸服務增值稅發票個人所得稅預征率由1.5%調低至0.5%,將自然人代開經營所得發票個人所得稅由1.2%調低至0.5%。

三是對部分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等。對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按規定免征中小企業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四川省內因疫情導致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可申請免征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五是延長企業所得稅虧損彌補年限: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四大類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允許彌補的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除上述和中小企業發展相關的稅收政策外,稅務部門還推出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個體工商戶調整定額、非接觸式辦稅、免費寄遞發票、容缺辦理等一系列的辦稅服務優化舉措,廣大中小企業也均可依法享受。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