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共文化場館有序恢復開放

2020年03月05日07:11  來源:四川日報
 

  3月2日,省委宣傳部等單位聯合發布《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指導全省公共文化場館繼續實施疫情防控、穩步做好恢復開放相關工作。《指南》提出科學有序開放、加強疫情防控、加強場館管理、做好應急處置等4大要求,提出19條措施,確保公共文化場館安全開放。

  《指南》指出,公共文化場館主要包括全省范圍內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科技館、體育場館、劇場、影院、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等各類與群眾日常文化活動密切相關的場所。

  開放要堅持防疫優先、科學評估、分區分級、精准施策、有序開放原則,逐步恢復場館開放運營。實施差異化開放,對低風險區,經地方黨委政府批准后可有序恢復開放﹔對中風險區,室外露天場所可逐步恢復開放,室內封閉區域原則上暫不開放﹔對高風險區,暫不開放﹔場館及鄰近區域出現確診或疑似病例的暫不開放,風險降級或解除后按程序執行。如果要恢復開放場館,要提前報審。在具備開放條件並形成防控預案的基礎上,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再開放。

  場館開放要確保安全。建立完善防控體系、開展防控技能培訓、配備防護物資、設立隔離觀察區域、保持場館通風、加強清潔消毒、 加強防疫宣傳等。尤其要分項目恢復開放服務:優先開放室外、人員分散區域﹔對不符合開放條件的場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項目等,應暫不開放或控制人員數量。持續做好線上服務,通過新媒體平台為公眾提供優質的數字化服務。

  場館開放期間,加強人員進出管理。各場館要安排專人對所有進出通道嚴格管理,對進入人員實名登記﹔確保進場館人員佩戴口罩,並在入口處接受體溫檢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體溫超過正常溫度的,應禁止其入內並及時通知疫情防控部門﹔對不配合或干擾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規通知相關部門處置。採取人員限流措施,各場館可視情況實行實名預約服務,結合防控工作需要,對每日入場館人數進行總量控制,盈利性影院、劇場和體育場館等須謹慎開放,在恢復開放期間實行隔排隔座售票,增大場次間隔,鼓勵線上購票及電子票入場等限流措施。為避免形成人員聚集,各場館要安排專人疏導、分流到館群眾,室內封閉公共空間,人與人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鼓勵語音導覽智慧服務等。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不舉辦線下講座、培訓、演出、比賽等人員聚集活動,不接待團體性參觀。

  對於可能出現的風險,《指南》要求做好疑似人員管控。發現疑似感染人員及群體,立即組織疑似人員到觀察區臨時隔離,並如實報告同級主管行政部門。如果發現可疑症狀人員后,及時封閉場館,管控其他人員流動,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配合疾控部門規范開展接觸者追蹤管理和隔離觀察,並開展全面消毒殺菌,在所有疑似人員未解除風險之前場館不得開放。(記者 吳曉鈴)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