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疾控:對於民眾來說,什麼動物能吃什麼不能吃?

2020年03月03日16:35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3月3日電 (任重)據成都疾控中心官微3日消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對公共衛生造成的隱患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重在野生動物的保護,禁食的規范范圍僅限於國家重點野生保護動物和那些沒有合法來源、未經檢疫合格的其他野生動物。2月24日,全國人大審議並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這意味著國家從法律上禁止任何人觸碰野生動物這個“病毒開關”。

對於我們普通民眾來說,哪些動物是可以吃的,哪些又是不能吃的呢?成都疾控下面為大家歸納總結了幾條。

Q:可以吃的動物有哪些?

1. 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目前對於水生的魚類野生動物是不列入禁食范圍的。但是需要強調的是,它(水生的野生動物)如果列入了國家重點保護名錄,同樣是不能食用。

2. 比較常見的豬、牛、羊、雞、鴨、鵝等家畜。

3. 人工養殖的兔子、鴿子等動物。這些動物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這些列入畜牧法規定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也是可以食用的。

Q:不能吃的動物有哪些?

1.《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明確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如野豬、竹鼠、穿山甲、狍子、麻雀、斑鳩、野雞、野鴨、大雁等野生動物。

2. 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如養殖的穿山甲、梅花鹿、娃娃魚等。

3. 凡是沒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使不屬於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也不可以食用,如野生蠍子、蜈蚣、蝗虫、蝙蝠等。

記住一句話:所有陸生野生動物都不能食用,人工養的也不行,但家畜家禽類除外。

另外,像蛇、青蛙、鱷魚、甲魚這一類兩棲爬行動物,如果是野生的,肯定不能吃。如果是養殖的,目前農業部正在和國家林草局協商,調整完善相關的目錄和配套規定,進一步明確禁食的范圍。

我們要清晰的認識到食用野味的惡果,從自身做起,拒絕野味。在此,成都疾控中心提醒大家:

一、不食用野生動物,監督和勸導家人和朋友不食用野生動物。

二、不購買、不販賣野生動物。

三、在野外不捕捉、不獵殺野生動物。

四、如遇到非法販賣、飼養、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讓我們管住自己的嘴巴,不吃野味!從我做起!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