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業可申請公積金緩繳或降比 該如何操作

2020年02月26日08:16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原標題:企業如何操作?權威解讀來了!

  日前,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了《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應對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25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通知》的這一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從時限要求、困難企業認定等等方面解答了企業享受政策的具體操作問題。

  問:如何選擇降比/緩繳的情形?

  答:因受疫情影響申請降比緩繳的企業,包括各類企業,無所有制區分。降比與緩繳隻能選擇其一,不能同時選擇。

  企業在提出降比、緩繳公積金申請時,要綜合評估受疫情影響導致的生產經營困難程度,統籌好企業與職工的利益關系,盡量減少對職工權益的影響。一般首選降低繳存比例,且降低比例的程度要與企業困難大小相匹配﹔困難特別大的企業,可申請緩繳。

  問:如何認定“困難企業”?

  答: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申請降比/緩繳的,一般應通過職代會、工會等決策程序確定。鑒於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事發突然,情況非常特殊,並且大量企業尚未正式復工,難以進行有效的職工協商並召開職代會、工會會議,本次降比緩繳申請明確由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進行認定。這也是非常時期的非常之舉。

  問:降比/緩繳的時限要求是怎樣的?

  答:企業最遲應於2020年6月30日前,向成都公積金中心全轄20個服務部提交經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並蓋章的《降比或緩繳申請表》。企業申請降比或緩繳的期限,從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問:降比/緩繳的基數如何確定?

  答:企業一般應按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存基數。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參照《人社部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聯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企業可將降比期內的當期實發工資作為基數。

  問:如何向成都公積金中心提交申請?

  答:企業完成行業主管部門的困難情況認定后,企業經辦人員先通過12329熱線在全轄20個服務網點預約現場辦理時間,再按照預約時間到所預約服務網點現場辦理。

  問:降比/緩繳期內,職工個人可繼續正常繳存公積金嗎?

  答:企業申請降比/緩繳期間,允許職工按照降比緩繳前的繳存基數和比例繼續繳存個人部分的公積金。辦理方式仍然由企業代扣代繳,並由企業經辦人員預約現場辦理,通過按月補繳或一次性補繳的方式完成個人繳存。

  問:如何理解民企降比后的差異化繳存?

  答:已辦理單位差異化繳存的民營企業最低繳存比例為5%。申請降比后,這些企業可在1%∼12%的范圍內繼續保持差異化繳存狀態。

  問:降比/緩繳期滿后如何處理?

  答:申請降比的企業在期滿后應恢復至繳存前的正常繳存基數和比例,無須補繳降比期間的部分。

  申請緩繳的企業在期滿后,應恢復緩繳之前的正常繳存基數和比例並補繳。補繳比例低於5%但不低於正常繳存基數1%的,應與職工協商,並經職代會或工會審議通過。

  申請降比/緩繳企業在期滿后,若企業經營狀況仍未好轉,需要繼續降比或緩繳的,應在期滿前10個工作日,按照《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向開戶地所屬公積金網點提出申請。(王垚)

(責編:羅昱、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