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費降率調基繳費新標准發布

2020年02月17日10:04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2月17日電 應對疫情,成都市人社局出台“延、緩、降、保、穩”五項社保政策,全力支持企業和經營主體防控疫情、紓危解困、健康發展。

降率,降低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率﹔調基,調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今日,成都市人社局發布“調基降率”后用人單位及職工、個體參保人員的最新繳費標准。

熱點問題

支持用人單位防控疫情紓危解困,降低社保費率方面有哪些具體規定?

一是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費率繼續執行16%﹔二是在失業和工傷保險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其中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費率分別按0.6%、0.4%執行﹔工傷保險費率在現行基准費率和浮動費率政策規定基礎上下調50%。三是在下一個工傷浮動費率調整周期(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按照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政策應當調整上浮的暫不上浮。

2020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過渡比例是多少?

受疫情影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職工和個體參保人員暫緩執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過渡辦法,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仍按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社平工資)的50%執行。在2019年社平工資公布前,暫使用2018年社平工資計算繳費基數下限,待2019年社平工資公布后再進行差額補收、結算。疫情解除后,國家、省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有新的規定后從其規定。

用人單位職工工資低於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已按社平工資的55%繳費了怎麼辦?

用人單位職工2020年1~2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已經按社平工資的55%核定繳費的,待2019年社平工資公布后進行差額結算。

參保單位通過銀行代扣方式繳納社保費的扣款時間:社保經辦機構將在2月20日對可以繳納2月社保費的用人單位進行銀行代扣﹔在3月20日對可以繳納3月社保費的用人單位進行銀行代扣。4月起,每月10日進行銀行代扣。

熱點問題

個體參保人員2020年已按社平工資的55%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怎麼辦?

2020年2月6日起,個體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按社平工資50%執行。疫情解除后,國家、省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有新的規定后從其規定。

個體參保人員委托銀行代扣社保費的扣款時間為每月21日(12月15日)代扣當月社保費。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