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2月11日電 (朱虹)2月11日,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自然資源保障服務工作的通知》,明確,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疫情防控建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應保盡保。
《通知》明確支持疫情防控建設項目可先行使用土地,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確需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視作重大項目允許佔用﹔使用期滿不需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使用結束后恢復原狀,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補辦用地手續﹔需要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待疫情結束后及時完善用地手續。
《通知》明確,對疫情防控建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應保盡保。同時,做好疫情防控重大項目保障,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全面開展網上報件審批工作,圍繞落實“六穩”工作部署,抓緊做好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項目用地組卷報批工作,持續做好用地保障。應急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確需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由項目所在地縣、市兩級人民政府出具承諾,先行辦理用地手續﹔急需開採當地礦產資源的,視為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對與防控疫情有關急需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優先從快辦理。
此外,《通知》要求,適當調整履約監管方式,加強土地市場研判,調整地勘基金項目和省頁岩氣調研評價項目結題時間,適當延續礦業權有效期限。同時,強化政務服務水平,推行“不見面”服務,引導群眾遠程辦、網上辦,對確實需要到現場辦理的事項,採取預約辦理方式,提高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