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校外培訓機構簽署行業自律公約

2020年01月13日08:45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原標題:對夸大宣傳、虛假承諾說不!

1月10日下午,伴隨成都“民辦教育17條”的出台及政策解讀通氣會的召開,成都市民辦教育協會也召開了校外培訓機構專題座談會。

會上,成都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就民辦教育各種新法新政的頒布與實施進行了詳細解讀,各校外培訓機構代表當場簽訂了《自律公約》承諾書,表示會依法亮証辦學,不違規設立教學點或者分校,自覺規范招生行為,拒絕以招生入學名義招攬培訓學員,決不組織各類小考、“佔坑”考等違規考試及競賽。

零容忍/

對違規事件實行“全域打擊” 加大打擊違規宣傳、無証辦學等

會上,成都市教育局法規處處長曾晶首先就民辦教育各種新法新政的頒布與實施,向與會的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進行了詳細解讀。

終身教育與民辦教育處副處長盧世展在講話中提到,市場發展需求和政府“扶持與規范”並舉,近年來成都民辦教育總體上得到了健康、持續發展,實現了非學歷、學前、中小學、中職等各個層面的全覆蓋,民辦教育機構總數、民辦學校學生總數、民辦學校師資數量、民辦學校經費和學校資產量逐年增長。另一方面,群眾對培訓機構和培訓產品的選擇更加理性,消費需求更加多樣化和個性化。在綜合背景下,相信整個教育市場將會迎來一次大浪淘沙式的重構,辦得好的,受群眾歡迎的,將會越發展越好,不守規矩的,追逐短期利益甚至違法亂紀的,將被市場和消費者所遺棄。

他說,對於各類違規違法事件,成都市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堅持對每一起群眾反映的培訓機構的違規問題和線索深追細查,對群眾的建議和意見件件有回應、事事有回復,對違規行為“零容忍”,對“躲貓貓”和“換馬甲”之類的違規事件實行“全域打擊”。2020年,將重點對涉及學校招生入學搞佔坑考試、違規宣傳、無証辦學等行為加大打擊力度。

同時,他強調,從行業自律的角度來說,良好的行業自律就是一種城市治理的有效手段,下一步成都民辦教育將進一步發揮市縣兩級民辦教育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在成都市的民辦教育行業中形成一種健康向上的發展氛圍。

承諾書/

簽署行業自律公約

承諾決不組織違規考試及競賽

在交流發言中,成都藝博文化藝術培訓學校校長全紅、成都市新東方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校長劉清文、成都市成實外教育培訓學校總校長向顯文、戴氏教育集團副總裁戴久洪、成都市成華區易森文化藝術學校校長楊林等培訓機構負責人代表,進行了分享和交流。

楊林說,“新法新政下,社會對我們提出了新的人才培養方向,我們也應體現出自己的責任和擔當。”他表態,將依法依規辦學,多些社會擔當,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培養真正有用人才。全紅也表示,新法新政的頒布與實施讓民辦教育人多了一份使命感,她將堅守初心,為孩子成長提供個性化的教育,用專業的方式和手段來幫助家長和孩子解決相關的學習難題,同時她也呼吁家長,在選擇培訓機構時應保持理性,對孩子的成長過程不要拔苗助長。

會后,與會的校外培訓機構均簽署了《自律公約》承諾書,具體如下:

1、加強黨建工作。自覺完善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引領黨員教員帶頭示范,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不折不扣貫徹中央精神,堅決支持成都落實全國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工作會的要求,助力義務教育免試入學“齊步走”。

2、依法亮証辦學。不違規設立教學點或者分校,自覺規范招生行為,拒絕以招生入學名義招攬培訓學員。不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廣告,不夸大宣傳、不虛假承諾、不捆綁誘導、不隱瞞欺詐學員及家長。

3、依法聘用教員。拒絕聘用“黑外教”及其他無合格資質的教職員工,不聘用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從事校外培訓工作。按時支付員工工資。

4、規范培訓活動。努力提升教員素質,尊重學員成長規律,促進校外培訓真正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不“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決不組織各類小考、“佔坑”考等違規考試及競賽。

5、強化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學員在培訓期間的人身安全。

6、依法簽約履約。與學員及家長簽訂規范的培訓合同,誠信經營,自覺規范收費、退費行為,拒絕超標准或超范圍收費,堅持一次性收費不超過三個月。

7、公平友好競爭。珍惜共同發展機會,加強業內交流合作,自覺抵制不正當競爭,樹立成都教育培訓良好形象,維護培訓行業聲譽,攜手守護教育生態。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張瑾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