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給四川省委書記、省長留言獲回復 共計46條

2020年01月08日12:02  來源:人民網-地方領導
 
原標題:網友給四川省委書記、省長留言獲回復 共計46條

  近期,四川省針對網友給省委書記、省長的46條留言作出回復,留言選登如下:

  【網民留言】

  隨著游客及旅游從業者維權意識提高,投訴舉報渠道保障了游客及旅游從業者的合法權益。本人常年處理旅游投訴、舉報案件,因在處理舉報案件的過程中,經常遇到一件多投的情況發生。一件舉報案件本級部門已經受理,同時上級部門以及“各種信箱”等部門也會收到並派件,處理好后就是層層簽批回復給上級和“各種信箱”等部門,浪費行政資源,也無法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受理部門領導他自己也清楚這種事情,但就沒人去解決,因為不需要自己親自去處理,提出建議也被否定,這可苦了一線辦事人員。 建議,一是本級部門受理處理投訴、舉報案件時,減少“各種上級及其他相關部門”一件多次回復。節約時間多處理些投訴、舉報案件。二是確定綜合受理渠道,“一件式”受理、辦理並回復,簡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以上簡述望領導簽批。 PS《旅游投訴處理辦法》第九條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一)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社會調解機構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 這條各級相關部門在受理時無法互通,使用較少,有些就是知道了同樣轉發並要求回復,舉報更是如此。

  答復意見:

  你好!你對“旅游投訴、舉報案件一件多投處理回復”事項的建議我廳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在旅游投訴舉報受理的實際工作中,確實存在不少的“一訴多投”的情況,使一件投訴被多方受理、重復統計,這既不利於旅游投訴舉報的及時處理,也浪費大量行政資源。為了方便游客投訴,減少“一訴多投”的情況,提高旅游投訴受理處理效率,請在以后受理旅游投訴時,嚴格按照《旅游投訴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對符合《旅游投訴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情形,按下列辦法處理:一、受理游客直接投訴的,告知游客該投訴已經受理,不再受理。二、接上級派發或相關部門移送投訴的,回復派發或移送部門該投訴已經受理,不再受理。 感謝你對於改進旅游投訴受理、處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議。

  【網民留言】

  草金路南段路燈隻亮一半,草金路中段路燈隔幾個就有一盞不亮的。希望好好改進,投訴了多次了不見改進。都要2020年了 還不能達到人民群眾基本需求。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您留言反映草金路路燈相關的問題,經調查,現回復如下: 經核查,草金路中段路燈由成都武侯產業發展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建設,現尚未移交市照明處管護。由於該段路燈燈線再次被人為破壞,施工單位立即進行了搶修,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網民留言】

  尊敬的書記: 我是龍泉驛區居民,周末想去成都信息工程學院龍泉校區進行體育鍛煉,但是卻被安保人員阻止。公立高校是用國家資金建立的,理應對人民開放啊,而且像成都大學,旅游學院,甚至民辦的華新現代職業學院都是對外開放的,從來沒有遇到過公立大學不讓社會人員進入的情況,成信院的做法是否不太妥當,學校為了管理可以採取實名登記或者其他方法,如此一刀切,剝奪了大家鍛煉的權利。

  答復意見:

  網民朋友:您好!留言收悉,我廳庚即交成都信息工程大學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據成都信息工程大學龍泉校區反饋,該校運動場地、場館、設施設備有限,在校學生人數較多,舉辦活動較多,使用運動場地頻率高。據學校體育教學部教師及其他師生多次反映,部分外來人員不遵守學校相關規定,不服從學校場館管理人員管理,存在損壞公物、亂扔亂放垃圾、小孩在運動場隨地大小便及遛狗等不文明現象,並且在體育教學期間,佔用教學場地,嚴重地影響了學校正常的生活及教學秩序。 為保障學校各類教育教學活動的順利開展,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學校相關部門對運動場館加強了管理。在保証校園的安全穩定,維持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的基礎上,學校仍將適度向社會開放,特別是節假日期間,學校將根據校園的實際情況,對事先報備、履行了登記手續的人員適度放行,允許進入校園鍛煉。 感謝您對學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網民留言】

  書記您好! 我是彭州是彭州市太平社區村民,我於2019年8月8日持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告知書前往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請求重新辦理事項。到現在已過去4個多月,多次聯系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無果,拒絕重新辦理。 現在想咨詢以下幾個問題:1、要求重新辦理的事項有沒有時間期限?2、上級行政機關要求下級行政機關重新辦理,下級行政機關是不是可以不管,不按要求辦理。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 您留言咨詢責成重新辦理的事項有沒有時間期限的問題,經彭州市調查辦理,現回復如下。 網友所持《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信訪事項告知書》(成自然信復告〔2019〕8號)中未明確具體辦理時限。 根據網友提供的《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信訪事項告知書》(成自然信復告〔2019〕8號),為全面查明網友反映的問題,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就網友反映的信訪事項再次向相關部門及鎮、村組進行了充分調查核實。根據《信訪條例》和《關於推進成都市國土資源系統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的實施意見》之規定,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已將相關政策及重新辦理情況當面和電話告知了網友,並於2019年12月26日以書面方式再次向網友作出了答復。

  【網民留言】

  書記好,我是今年從福建回來成都工作的大學教師,四月份在龍泉大面派出所為了辦理居住証登記了租房信息,現在另外租了龍泉建材路警苑龍泉監獄獄警的房子,租房信息在派出所系統自動更改了,十月份滿了登記六個月,現在大面派出所不給我辦理居住証,說需要我把平安派出所這邊的租房信息注銷后才能辦理,而建材路499號四期的警苑宿舍至今沒拿到房產証,房管局查不到房屋備案信息,而我租房又是簽一年期的合同,平安派出所又不給我注銷租房信息(臨時居住地信息),本來十月就能辦理居住証,到現在都不能辦理,請問我該怎麼辦?一個小老百姓為了辦理一個居住証,跑了不下十幾趟,工作時間請了好幾次假,被兩個派出所支來支去,請政務部門能夠理解下一個小老百姓四處奔波無門的難處,總得有個地方幫我們解釋下,我們該怎麼去辦理吧?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關於您留言希望盡快辦理居住証的問題,我區已責成區公安分局調查核實處理,現回復如下: 經區公安分局查實,在查詢您在系統中的居住登記情況后,分別與大面派出所和平安派出所聯系,告知若核實其本人同時在大面所和平安所轄區居住,可以保留雙軌跡並在大面所辦理居住証。 下一步,區公安分局戶政管理大隊將對各派出所民警進行辦理居住証相關業務指導。 2019年12月20日16:00分,區公安分局辦証中心負責人與您取得電話聯系,告知您上述情況,並耐心細致做了有關政策的宣傳解釋等工作,您對此表示滿意。歡迎您撥打區公安分局戶政管理大隊電話(84882777、96536)咨詢了解相關情況,他們將竭誠做好服務工作。 謝謝您的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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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