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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绘就大美乐山

2022年10月11日1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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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乐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大美乐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乐山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交出亮眼的“绿色答卷”——

乐山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持续为优,连续6年稳居全省第2位。2021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0.98%,位居全省第4。

空气质量发生历史性变化。2021年,中心城区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改善率达33.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15年的291天增加到314天,首次消除重度污染天气。

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21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92.9%,比2012年提高42.9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

土壤环境质量发生基础性变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乐山市进入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生态示范走在前列。共创建3个省级生态县、1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87个省级生态乡镇;乐山市成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峨眉山市、金口河区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沐川县“生态+”复合产业型案例入选全省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2017年推出“环保曝光台”以来,全市累计曝光并整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上千个,相关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在全国推广。

久久为功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0年来,越织越密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成为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

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世代工程”抓下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巩固。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陆续建立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等创新制度落地见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制度化系统化推进。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先后颁布实施《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5部地方性法规,夯实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保障。

以规划为引领,构建绿色发展格局。编制《乐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强化国土空间管控,高质量完成“三线一单”优化完善工作及成果发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分区管控的空间格局和准入体系进一步优化。全市现有国、省、县级自然保护地21个;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全境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占市域总面积的52%。

不遗余力  推动绿色转型发展

10年来,乐山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脚步更加坚实,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呈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的生动局面。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绿色转型,印发《关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乐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等,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十三五”期间,乐山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9.43%、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23.08%,煤炭消费比重从47.8%降低到34.5%,清洁能源占比从44.1%上升到60.5%。

举全市之力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以光伏全产业链为重点的“中国绿色硅谷”,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7户、省级绿色工厂19户、省级绿色园区1个,6家矿山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库,乐山高新区进入全省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名单。2021年,全市11家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清缴配额量687.5万吨,履约率100%。

全市各地深入开展清河、清渠、清沟、清路、清院“五清”行动,推进“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越来越多的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

全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相继建成投用,工业园区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中心城区公交车实现新能源、清洁能源利用占比100%,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2.2%。

全力以赴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0年来,乐山市始终牢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聚力攻坚。

深入推进“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大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治污水、消黑水、保饮用水”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三水共治”,深化河(湖)长制,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全面推进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

扎实推进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落地落实,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实现全覆盖。累计查办环境违法案件2000余件,办理损害赔偿案件30件,修复受损点位35个。乐山市排污许可执法案件办理、“十三五”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均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全市包装项目700余个,投入专项资金超2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超5亿元,基本建立起覆盖大气、水、噪声、生态等环境要素和固定污染源、移动源、风险源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乐山驻点跟踪研究项目、乐山市(五通桥)盐磷循环产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治理试点,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峨眉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纳入全国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名单。

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如今的乐山,蓝天白云渐成常态、碧水青山随处可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美画卷日益绚烂多彩。

(责编:罗昱、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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