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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椒”案写入最高法报告

2022年03月09日07:51 |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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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花椒”案写入最高法报告

  昨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两篇报告信息量大,事关每个人的生活,在网上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其中,对残害妇女儿童等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案写入最高法报告;“青花椒”等“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等热点一度冲上热搜。

  昨日下午,成都日报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成都知名律师,对报告中市民、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接本地进行采访。

  热点1

  严惩拐卖人口犯罪

  最高法

  人民法院准确贯彻死刑政策,对残害妇女儿童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严惩性侵、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强化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司法保障。

  最高检

  检察机关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拐”“团圆”行动,严惩拐卖人口犯罪,深挖历史积案。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将继续从严。

  王劲夫(市政协委员、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此次两高的报告表明,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不仅是社会舆论界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关注的热门,更是国家公权力重点整治、打击的犯罪对象之一。此外,该报告也显示出,往后几年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将会成为司法机关重点关注的对象,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将会贯穿侦查、起诉、诉讼全过程,对该类型犯罪分子的追责与量刑可能在未来几年也会有严苛化走向。

  王沿琰(成都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我们感受到了两高报告中,在“严惩拐卖人口犯罪”方面的决心。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我们成都市检察院将全力支持配合全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专项行动,重点关注清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上下游犯罪链条,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源头遏制拐卖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相关部门一道,积极推动完善拐卖妇女儿童的发现、救助、安置、返回机制。

  热点2

  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

  最高法

  审理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案,坚决维护共和国功勋的尊严。审理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判决善意助人不担责。审理小区保安送老人就医被索赔案,驳回无理赔偿请求。审理号贩子逃跑摔伤索赔案,判决追赶者无责。审理高铁霸铺案,判决曝光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无需担责。通过一系列司法判决,鼓励崇尚英模、邻里相助、助人为乐、志愿服务、舆论监督,决不向耍横霸道者让步,决不迁就纵容恶习陋俗,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

  王劲夫(市政协委员、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在法律法规尚未规范或未涉及的领域,社会伦理道德起到了法律、法规不可比拟的作用。伦理道德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它对人的内在驱动力是自觉的、主动的,这种保护作用具有广泛性和稳定性。

  作为律师,我们关注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经深深融入到成都法院的判决中,这样的判决为人民群众在实施见义勇为、正当防卫以及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时,在遇到“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难题时,亮明立场,辨明方向。

  苟峰(成都中院民一庭负责人)

  一直以来,成都法院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指导思想,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工作,依法公正审理相关案件。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裁判说理,相关文书已达数百篇。此外,去年,成都法院审理的“彭老太居住权案”,保障老有所居;审理“代写代发论文合同案”,明确违反学术道德的合同无效;审理“杨某踢球对抗受伤案”,判决队友无过错、不担责,让杨某自甘自负其责;审理的“王阿姨主动赔偿案”,保护老实人不吃亏。以上案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赞誉。

  就是要让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最大限度免除“好人”仗义出手的现实之忧,也让大家内心笃定,善行善意也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热点3

  “青花椒”案重回人们视线

  最高法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裁。明确“青花椒”等“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对相关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案件闪回:2021年年底,成都等地数十家餐馆突然被一家远在上海的餐饮企业——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原因是他们的店招里有“青花椒”3个字,他们不仅被要求撤换店招,还分别面临数万元的索赔。今年1月,四川高院二审裁决,驳回上海万翠堂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后,“青花椒”3个字重回到了餐饮招牌上。今年四川省两会期间,“青花椒”案曾被写入省高院报告。此番随着最高法的报告,“青花椒”案又重回人们视线。

  刘楠(青花椒案审判长、四川高院副院长)

  在案件二审宣判后接受采访时表示,青花椒是川菜不可或缺的元素和川菜风味的独特印记。万翠堂公司作为餐饮行业经营者,注册和使用商标都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成都餐饮行业就“青花椒”字样的正当使用和诚实经营,无权干预和禁止。

  王劲夫(市政协委员、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青花椒”案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碰瓷式维权”不仅损害正当经营者的权益,更是对公正的法律资源肆意挥霍。从更深远的层面看,以特色农产品为基础的产业,是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垄断相关产品名称并在下游行业滥诉牟利,会妨碍产业链的延伸拓展,减损此类产业发展的重要社会价值。避免滥用权利、恶意诉讼事件的上演,仅靠舆论谴责是不够的,还需全方位的法律治理。行政部门应守好审查授权的“关卡”,严格把握在公共符号基础上获得商标权的条件和门槛。司法机关应更加准确地把握权利保护的范围和限度,尽最大力度减少滥诉牟利空间。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滥用权利者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者加以制裁。

  邓宏光(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此前针对“青花椒”案表示,一个好的判决,不仅让案件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更重要的是成为公平正义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四川高院的“青花椒”商标案,体现和尊重了人民群众的常识、常情和常理,彰显了法官的法学素养和人文关怀,传递了司法的温度。(成都日报记者 晨迪)

(责编:罗昱、章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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