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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快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

赵祖乐
2021年11月19日17:16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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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面临业主意见统一难、建设资金筹措难、工程手续办理难、后期维护管理难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降低老百姓进行电梯增设难度和门槛,为基层和群众做好政策指引。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助于解决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爬楼难”“上楼愁”的问题。《指导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在“十四五”期间,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主、公平合理、便民利民、保障安全”原则,做到“能加则加,愿加快加”推进四川省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

《指导意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优化业主同意比例。一是取消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按照《民法典》共同事项表决的规定,将原电梯增设条件“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调整为“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二是对异议调解推行“两调一诉”。参照成都、上海、杭州等地做法,结合四川实际提出:“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程序解决。‘两调 ’: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一诉’: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三是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失能人员的,在调解中予以优先照顾。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一是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将部门审查时间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提升了办事效能。二是按照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施工许可,深化了简政放权改革。三是明确要求各地推进“一窗式”受理、审批、办结,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审批便捷、监管到位、服务更优。

强化后期管理维护。一是强化电梯制造企业责任,做好质量技术保障服务。强化电梯增设后的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安全监管,保障电梯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二是鼓励统一采购电梯增设和电梯维保服务,降低成本。

据了解,四川省十分重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出台多个政策并提供省级专项资金支持。2014年以来,四川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启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通过试点带动、规范流程、扶持保障,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提升了人居环境。

目前,四川省已累计安排省级专项资金4.9亿元,补助电梯增设项目3710个,覆盖14个市(州)的36个县(市、区)。同时,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业主按程序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增设。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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