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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行贿典型案例

2021年10月21日15:55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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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10月21日电 (李强强)据阿坝州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阿坝州纪委监委对4起行贿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成都尚欧家具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廖太明行贿案。2012年至2015年,廖太明为承揽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礼堂家具采购项目、实训中心家具采购项目、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等6个项目,先后送给州中职校原校长朱某某4根金条(价值29.9688万元)和一辆路虎极光汽车(价值59.7835万元);送给州中职校原财务处副处长杨某某4.6万元现金及一台空调(价值8000元)。审查调查中,廖太明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2018年11月,廖太明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2.四川天奇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等公司原药品销售员刘后猛行贿案。2003年至2019年,刘后猛先后以四川天奇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四川再创辉煌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新天奇药业有限公司、成都荷花池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先后19次送给若尔盖县人民医院时任院长付某某现金117万元;四家公司销售供应该县人民医院药品价值3500余万元,谋取不正当利益350余万元。2020年7月,刘后猛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

3.汶川县福临大酒店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余林行贿案。2018年至2020年,余林通过汶川川能矿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揽了汶川县福堂坝砂石加工点、罗圈湾排危处置项目建筑安装等工程项目。为感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原负责人黄某某提供的帮助,并搞好关系,先后6次送给黄某某现金65万元及为黄某某支付其他费用14万元。2020年9月,余林因涉嫌行贿被通缉,后其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2021年6月,余林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杨清武行贿案。杨清武为谋取职务上的晋升,请托州住建局原局长李某某帮忙,2019年3月,送给李某某现金10万元。2020年7月,杨清武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杨清武还犯受贿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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