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四川頻道>>綜合欄目>>新聞資訊

四川公安發布打擊經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05月12日16:12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小字號

四川公安發布打擊經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四川省公安廳供圖
四川公安發布打擊經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四川省公安廳供圖

人民網成都5月12日電 (李平、王凡)今日,在“5.15”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預防經濟犯罪宣傳日到來之際,四川公安發布近年來偵破的10起經濟犯罪典型案例,通過剖析案例,揭示犯罪手法,傳授防范知識,提高群眾防范意識和能力,推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打擊防范經濟犯罪工作。

一、攀枝花市公安機關破獲丁某某等人購買運輸假幣案

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施某某等人為骨干的犯罪團伙,長期流竄於四川和省外多地,實施購買、運輸、出售、使用假人民幣。2022年7月,攀枝花市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等3人抓獲,現場繳獲假人民幣100萬元。該案已於2022年9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二、成都市公安機關破獲“8.0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022年8月,成都市公安局聯合稅務稽查部門成功破獲“8.0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9人,搗毀一個利用電商平台實施虛開騙稅犯罪窩點。經查,該團伙利用電商平台富余票,採取“票貨分離”方式,向下游1927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30余萬份,涉及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涉案金額價稅合計15億元。案件已於2023年2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三、攀枝花市公安機關破獲“12.24”系列串通投標案

趙某某、張某等人為獲取市政工程項目施工或轉包轉賣牟利,以自身實際控制的建筑公司為掩護,採取串通業主方與招標代理機構、操控多家公司圍標等手段對攀枝花市80余個公開招投標項目實施串通投標,涉案項目標的金額達12.43億元。自2022年4月以來攀枝花市公安機關共抓獲犯罪嫌疑人56名,扣押涉案資產600余萬元。2022年12月,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趙某某、張某等人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四、瀘州市公安機關破獲某商貿有限公司涉嫌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發票案

2018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控制瀘州某商貿有限公司等6家糧油購銷類商貿公司,伙同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等向四川瀘州、宜賓和貴州遵義等地白酒生產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取開票金額2%-3%的點子費,幫助下游受票企業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虛開價稅合計高達7億余元,涉嫌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的發票罪。案件已於2022年9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五、內江市公安機關破獲“6.8”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2019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委托某科技有限公司設計開發APP平台,以高額收益為噱頭吸引會員繳納168元會員費后進行虛擬茶樹種植,根據其發展下線會員的人數與累計投資金額設置為農戶、場主、庄戶、產業園等4種虛擬身份,並以此計算不同層級會員的返點獲利。截止2022年7月28日,該平台以“金字塔”式結構發展會員達189層,累計注冊會員7.6萬余人,平台充值資金6.3億元人民幣,平台獲利2.8億余元。該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2人,查扣涉案資產3000余萬元。案件已於2023年3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六、內江市公安機關破獲“5.13”持有使用假幣案

以犯罪嫌疑人屈某某、周某某等人為骨干的犯罪團伙,長期從外地購買假幣后,在內江偏遠鄉鎮農貿市場使用假幣購物以換取真鈔。2022年5月13日,內江市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屈某某等4人抓獲,現場繳獲假人民幣123.78萬元。該案已於2022年7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七、樂山市公安機關破獲“4.12”非法經營案

2020年1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陳某、萬某與黃某利用虛擬貨幣USDT(與美元匯率恆定1:1)和人民幣購買美金進行非法買賣外匯活動,從中賺取差價獲利。該案發起全國集群打擊,成功搗毀多個“地下錢庄”犯罪團伙,涉案總金額高達380億元。案件已於2022年4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八、南充市公安機關破獲饒某某、劉某某等人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

犯罪嫌疑人饒某某、劉某某等人為騙取銀行授信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控制多家空殼公司,虛構貿易背景,簽訂虛假合同,並以2至50余萬元不等的現金向銀行信貸人員行賄。截止案發,該團伙大肆向9家地方商業銀行中10余名銀行工作人員行賄,涉案金額511萬元。該案已於2022年9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九、眉山市公安機關破獲四川某集團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014年以來,黃某某在成都市成立四川某集團有限公司並擔任董事長,並陸續在成都等省內多地成立分公司、子公司共40余家。各分、子公司以提供養老服務、出售床位、存款返息10%—20%等方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資金9億余元。2023年1月,被告人黃某某犯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涉案的其他6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至8年不等。

十、雅安市公安機關破獲“3.22”虛假廣告案

2019年7月以來,張某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非法搭建“共享魚塘白白賺”刷單平台系統,通過網上推廣、熟人介紹等方式招攬淘寶、京東、拼多多等購物平台商家以及其他社會人員注冊會員。商家利用平台發布任務,社會人員則作為刷手接受刷單任務。平台為商家虛構交易量和瀏覽量假象,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截至案發,該平台注冊會員涉及全國31省(市)86530人,代理商涉及8省(市)24人,刷單刷手66929人,商鋪17561家,平台共收取商家資金24.8億元,完成刷單任務2000余萬單,非法獲利6841萬元。2022年12月,雅安市蘆山縣人民法院依法對主犯張某某等人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四川公安提示:近年來,通過公安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和傳銷違法犯罪的高發勢頭有所下降,但是隨著“互聯網+非法集資”“互聯網+傳銷”的結合,資本運作類的非法集資、傳銷逐漸主流化,傳銷與非法集資類犯罪的交織日益嚴重,並呈現出虛假宣傳誘惑大、手段翻新欺騙強、時空間隔查處難等特點。在此,也呼吁廣大人民群眾不斷增強“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夜暴富是陷阱”的防范意識,牢記“理性投資謹慎行、高息利誘皆畫餅”的道理,堅決抵制非法集資和傳銷,守好自己的“錢袋子”。

(責編:羅昱、高紅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