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監會:恢復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
據証監會網站28日消息,証監會新聞發言人就資本市場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答記者問時表示,証監會決定在股權融資方面調整優化5項措施,並自即日起施行。
5項措施包括:恢復涉房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及配套融資﹔恢復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調整完善房地產企業境外市場上市政策﹔進一步發揮REITs盤活房企存量資產作用﹔積極發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用。
恢復涉房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及配套融資
允許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實施重組上市,重組對象須為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允許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購買涉房資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時,可以募集配套資金﹔募集資金用於存量涉房項目和支付交易對價、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等,不能用於拿地拍地、開發新樓盤等。建筑等與房地產緊密相關行業的上市公司,參照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政策執行,支持“同行業、上下游”整合。
恢復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
允許上市房企非公開方式再融資,引導募集資金用於政策支持的房地產業務,包括與“保交樓、保民生”相關的房地產項目,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或舊城改造拆遷安置住房建設,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要求的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等。允許其他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資,要求再融資募集資金投向主業。
調整完善房地產企業境外市場上市政策
與境內A股政策保持一致,恢復以房地產為主業的H股上市公司再融資﹔恢復主業非房地產業務的其他涉房H股上市公司再融資。
進一步發揮REITs盤活房企存量資產作用。會同有關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常態化發行,努力打造REITs市場的“保租房板塊”。鼓勵優質房地產企業依托符合條件的倉儲物流、產業園區等資產發行基礎設施REITs,或作為已上市基礎設施REITs的擴募資產。
積極發揮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用
開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設立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引入機構資金,投資存量住宅地產、商業地產、基礎設施,促進房地產企業盤活經營性不動產並探索新的發展模式。(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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