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10萬!成都天府國際機場發出重要提醒:這些行為被禁止
為維護良好的淨空環境,9月26日,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東部新區公安分局獲悉,天府國際機場開展“安全迎國慶,護航二十大”專項淨空安全保護宣傳活動。機場淨空安全直接關系到航空器起降安全和機場運行安全。淨空一旦受到破壞,會對飛行安全產生惡劣的影響:包括造成飛機復飛、盤旋等待、備降等不正常情況﹔嚴重可能導致機場被迫關閉,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機場淨空管理是確保航班正常運行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機場周圍區域劃定機場淨空保護區域,採取一定的措施,確保可能影響淨空的建筑活動、自然生長植物或者其他活動在影響機場運行之前被發現。
成都天府國際機場淨空保護區域是指以機場基准點為圓心、水平半徑55公裡的空間區域。即圖中藍色圓圈區域。

根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用機場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質﹔
(二)修建靶場、強烈爆炸物倉庫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三)設置影響民用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或者飛行員視線的燈光、標志或者物體﹔
(四)種植影響飛行安全或者影響民用機場助航設施使用的植物﹔
(五)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和其他升空物體﹔
(六)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物質,或者燃放煙花、焰火﹔
(七)在民用機場圍界外5米范圍內,搭建建筑物、種植樹木,或者從事挖掘、堆積物體等影響民用機場運營安全的活動﹔
(八)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影響民用機場淨空保護的行為。
如發現擾亂飛行安全的違法行為,請一定進行勸阻和舉報!舉報電話:110。若發現影響機場淨空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還可通過成都市公安局東部新區分局公布的“淨空觀察哨”微信小程序進行有獎舉報。(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