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網絡文明 共護清朗空間 四川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台升級上線

9月26日,四川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台正式升級上線(以下簡稱舉報平台)。據了解,舉報平台主要用於四川省屬地及涉川網上違法和不良信息的網上舉報、受理、處置。該平台技術系統由封面傳媒科技有限公司開發集成。
此次舉報平台升級上線,全面加強了網站頁面及各項功能,優化了頁面、入口、板塊等平台內容設置,提升了舉報信息跟蹤查詢、數據整合導入等能力,進一步提升了全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線索處置效率,助力守護清朗網絡空間。
川渝互通
打造全新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台
進入舉報平台首頁,映入眼帘的是以“藍+白”為色調的主頁面,強化各項舉報欄目入口,採取窄屏設計,突出舉報入口。
在欄目設置上,分為網信信息、通知公告、舉報指南、舉報查詢、法律法規5個一級欄目,首頁頂部一級欄目條下側顯著位置設置舉報電話、舉報郵箱以及舉報查詢搜索框,方便舉報人員全網站搜索相關內容。同時,網頁同步適配手機版。
網站現設有9個舉報入口欄目,包括政治類、暴恐類、詐騙類、色情類、低俗類、賭博類、侵權類、謠言類及其他類,舉報入口放置在首頁頂部一級欄目下方,方便網民選擇對應的舉報欄目進行舉報。舉報用戶在提交舉報信息后將在信息提交完畢后的頁面以及郵箱收到辦件號與查詢碼,后續通過辦件號與查詢碼可查詢自己所上報信息處理進度。
在一級欄目下方右側處,設置有注冊登錄、四川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入口。值得一提的是,在一級欄目的下方還新增設了重慶市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平台的快捷入口。
2021年12月,川渝兩地便簽署協議,聯合打造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台,形成“2網站+數據共享”舉報網站建設模式,實現川渝兩地舉報后台數據一鍵轉交功能,並建立會商研判機制,進行集中研判、提出預警,及時轉交相關單位和部門,深化川渝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聯動處置、聯合執法力度。
擦亮眼睛
學會識別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
哪些是違法信息?哪些是不良信息呢?根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違法信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
5.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6.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7.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謠言,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9.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的﹔
11.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不良信息
1.使用夸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的﹔
2.炒作緋聞、丑聞、劣跡等的﹔
3.不當評述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災難的﹔
4.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想的﹔
5.展現血腥、驚悚、殘忍等致人身心不適的﹔
6.煽動人群歧視、地域歧視等的﹔
7.宣揚低俗、庸俗、媚俗內容的﹔
8.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9.其他對網絡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
遇事不慌
按照以下途徑合法舉報
遇到違法和不良信息時,不要慌,這裡有四種舉報途徑:
1.登錄舉報平台官網https://www.scjb.gov.cn舉報﹔
2.關注四川省網絡治理研究中心官方微博“四川舉報”“四川辟謠”,官方微信公眾號“四川舉報”“四川辟謠”﹔
3.撥打028-962377舉報熱線舉報﹔
4.發送郵件至郵箱scjb@scjb.gov.cn舉報。
注意!在舉報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時,舉報主體應提供以下材料:
1. 與網絡舉報事項相應的信息網址或者足以准確定位舉報信息的相關說明﹔
2. 樣本截圖等舉報基本材料,以及相關証明証據材料等舉報要件。
舉報主體在網上成功提交舉報信息后,將收到一個查詢碼,通過查詢碼,可以確認舉報的信息已收到。舉報平台受理的舉報,將依據相關規定轉交各地網信部門、相關網站或相關部門依法依規研處。
進行舉報時,您還需要了解這些注意事項:
1.舉報主體應根據舉報信息所屬類別,選擇相應類別的舉報入口提交舉報。若選擇類別錯誤,所提交的舉報可能無效。
2.舉報主體無須重復提交舉報內容。為保障舉報主體的合法權益,限制惡意重復舉報,提高網上舉報的運行效益,每位舉報主體24小時內原則上最多舉報50次,超過50次將無法舉報成功。
3.網絡侵權信息舉報請通過“侵權類”舉報入口提交,舉報人須實名舉報。
4.有待查証辟謠的網絡謠言線索,請提交至“四川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
5.舉報主體應對舉報事項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對於借舉報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偽造舉報証據的,或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干擾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的,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封面新聞記者 鄒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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