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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記制施行后,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法院平均當場立案率已達95.7%

有案必立,更好保障群眾訴權(法治聚焦)

本報記者 倪 弋
2022年08月04日07:0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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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是審判的前提,是啟動訴訟程序的總開關,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開始。人民法院全面施行立案登記制以來,民事、行政、執行等案件立案渠道更加順暢,“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門檻”等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施行立案登記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在此之前,我國法院實行立案審查制。從“審查”到“登記”,雖然隻有兩字之變,卻意味著我國司法領域開啟一場堅決、徹底、意義深遠的改革,代表著我國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發生重大變化,曾經長期困擾群眾的“立案難”問題已經成為歷史。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效。

  開展專項督查、常態督導、交叉檢查,堅決防止“立案難”問題反彈回潮

  “立案登記制改革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對符合法律規定、要素齊備的訴狀,一律接收,當場登記立案。對當事人提交的訴狀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書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內補正。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在法律規定期限內仍不能決定的,先行立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訴訟服務中心主任錢曉晨介紹,民事、行政、執行等案件立案渠道更加順暢,“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門檻”等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從“審查”到“登記”,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一律敞開大門。

  據了解,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國法院累計登記立案13837.17萬件,其中,民事一審9306.25萬件,行政一審187.89萬件,刑事自訴13.30萬件,國家賠償10.85萬件,首次申請執行4318.88萬件,全國法院平均當場立案率達到95.7%,天津、上海、浙江、福建、重慶、雲南等地當場立案率超過98%。

  錢曉晨介紹,為確保立案登記制改革真正落地見效,2015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全國法院採取專項督查、常態督導、交叉檢查等方式,強化跟蹤監督,堅決防止“立案難”問題反彈回潮。2021年,針對年底不立案、拖延立案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專門會議,出台指導意見,開通12368訴訟服務熱線投訴舉報功能,研發上線立案偏離度預警系統,綜合施策,徹底解決影響人民群眾年底立案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人民法院立案偏離度預警系統顯示,2021年12月,全國法院收案數大幅增長,較2020年12月增加134萬余件,同比增長104.16%。

  實行跨域立案聯動辦理機制,實現案件就近能立、多點可立、少跑快立

  前不久,遼寧大連人王某在天津港口承包的吊裝工程現場突發事故,可能面臨數百萬元損失。為了避免損失,急需通過天津海事法院對現場和設備做財產保全,可當時王某人在大連,來不及趕到天津。於是,他匆匆來到大連海事法院求助。大連海事法院立案庭通過跨域立案服務,僅用時十幾分鐘就幫助其在天津海事法院完成立案,解了王某的燃眉之急。

  “人民法院已實現跨域立案服務全覆蓋,當事人可以就近選擇任意一家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請跨域立案,有效減輕往返奔波訴累。”錢曉晨介紹,作為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的重要舉措,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部署開展跨域立案服務,全面推動建立就近受理申請、管轄權屬不變、數據網上流動的跨域立案聯動辦理機制,實現案件就近能立、多點可立、少跑快立。

  目前,各級人民法院及1萬多家人民法庭連接起來形成一張“立案協作網”,為群眾提供“異地受理、無差別辦理”的立案服務。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提供跨域立案服務15.4萬件。

  “人民法院主動回應新時代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立案需求,建立健全現場立案、自助立案、網上立案、巡回立案、郵寄立案、12368熱線立案等立體化、多元化的登記立案新模式。”錢曉晨介紹,如今,全國法院100%應用“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小程序,手機“掌上立案”實現四級法院全覆蓋、主要案件類型全覆蓋。平台上線以來,總訪問量高達27億多次,平均每分鐘就有41件案件通過網上立案,有三成以上立案申請當事人在8小時之外的非工作時段和非工作日提交,“足不出戶可立案”“一次不跑就立案”新模式,讓當事人充分享受智慧法院建設帶來的便利。

  據介紹,在一些山高路遠、交通不便的地區,人民法院通過“馬背法官”、“背簍法官”、流動車載法庭等,提供巡回立案、上門立案等服務,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讓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務惠及各類訴訟當事人。

  建設“法院+社會”多元糾紛解決體系,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

  “立案登記制改革實施過程中,我們深刻體會到,人民法院是化解矛盾糾紛、解決群眾訴求的審判機關。訴訟是化解矛盾糾紛的有效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錢曉晨表示。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強化非訴和訴訟對接,促進大量矛盾糾紛依法及時高效解決在訴前。

  特別是2019年以來,人民法院大力推進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從傳統的開庭審判,向糾紛源頭和解紛前端延伸,建設“法院+社會”多元糾紛解決體系,豐富群眾選擇合適渠道解決糾紛的“菜單庫”,發揮司法在社會治理中的參與、推動、規范、保障作用。

  2020年,全國法院受理訴訟案件數量出現2004年以來的首次下降,特別是民事訴訟案件持續增長15年后首次下降。

  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通過線上調解,成功解決一起跨地域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原來,一方當事人在北京,一方當事人在湖北,如果按照傳統模式,雙方都得來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台,辦案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過4個多小時的線上溝通與協調,雙方最終在線上達成調解協議。

  同時,各級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大力發展在線調解,讓遠隔千裡的當事人不用往返奔波,就能及時解決糾紛。2021年,在線調解量超過1000萬件﹔今年上半年,在線調解量超過572.25萬件。今年上半年,平均每個工作日有4.68萬件糾紛在人民法院調解平台進行調解,每分鐘就有57件成功化解在訴前,平均調解時長12天,不到一審民事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的1/3。

  此外,人民法院深化“互聯網+楓橋經驗”實踐,推動人民法院調解平台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基層人民法院及9852家人民法庭在線對接轄區基層治理單位、網格員、調解員等解紛力量,形成覆蓋市、鎮、村及重點行業的基層解紛服務網絡,提供矛盾預防、法律咨詢、糾紛化解、視頻調解等服務,方便城鄉群眾“家門口”解決糾紛。


  《 人民日報 》( 2022年08月04日 07 版)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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