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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中國 “氣候經濟學之父”這樣贊“碳”

2022年06月06日09:18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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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東西問·中外對話 | 對於中國,“氣候經濟學之父”這樣贊“碳”

  當前,全球極端天氣現象頻發,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最新報告顯示採取氣候行動刻不容緩﹔新冠疫情沖擊更加大了中低收入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難度。面對日趨緊迫的氣候變化問題,全球氣候治理如何破局?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如何增信釋疑,更好地攜手合作?為什麼說“雙碳目標”的提出進一步彰顯了全球氣候治理領域的中國擔當?

  中新社“東西問·中外對話”近日邀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格蘭瑟姆氣候變化與環境研究所所長尼古拉斯·斯特恩勛爵(Lord Nicholas Stern)與中新社記者劉亮就全球氣候治理相關話題展開對話。

  圖為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格蘭瑟姆氣候變化與環境研究所所長尼古拉斯·斯特恩勛爵(Lord Nicholas Stern)。本人供圖

  尼古拉斯·斯特恩是“從經濟學角度看氣候變化”的第一人,被譽為“氣候經濟學之父”。

  斯特恩指出,新冠疫情大流行表明,每個國家都面臨著傳染病、生物多樣性喪失和氣候變化等全球性威脅,每個國家都應該認識到人類所面臨的風險。為更好應對氣候變化,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需要加大合作和行動力度。同時,發達國家要盡快兌現其在氣候資金上的承諾。

  談及近年來中國的氣候治理行動,斯特恩認為,中國在持續加大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力度。“雙碳”目標的提出則讓中國迎來進一步展現氣候治理擔當的好時機。

  對話實錄摘編如下:

  劉亮: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是全球氣候治理的重要基石。在您看來,各締約方在氣候治理問題上遵循這一原則的重要性何在?

  斯特恩:針對“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明確指出,發達國家應該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發揮領導作用。因為自工業革命以來,它們對很大一部分的溫室氣體累積排放負有歷史責任,並且也有資金可用於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我們應該意識到,要實現淨零排放並防止全球進一步變暖,所有國家——無論富裕還是貧窮,都需要採取強有力的行動。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國家都將從可持續、有包容性和有彈性的經濟轉型過程中受益。盡管在最初的框架中,綠色發展被視為一種成本更昂貴的發展模式,但如今,情況已明顯有所改善。

  劉亮:氣候資金是國際應對氣候變化的“硬骨頭”。此前,發達國家承諾到2020年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但目前距第一筆氣候資金仍有較大缺口。您如何看待這一情況?如何更好地完善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氣候資金供資機制?

  斯特恩:富裕國家未能履行到2020年對發展中國家的財政支持增加到1000億美元的集體承諾,這是一種背信行為,應盡快糾正。加拿大和德國政府在COP26(《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簡稱COP)之前制定的交付計劃表明,1000億美元的目標應在2022年或2023年實現。但同樣重要的是,較富裕國家當下應與較貧窮國家合作,大幅提升可持續發展領域的投資水平。要做到這點,各方需要更進一步關注融資的組成結構,為投資創造環境,這些將有助於推動發達國家在未來幾年更好地兌現其承諾。

  劉亮:《巴黎協定》要求建立國家自定貢獻(INDC)機制。但目前彌合INDC與溫控目標之間的差距仍是談判的難點。INDC會否動搖UNFCCC“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基石?在您看來,如何更好地彌合二者間的差距?

  斯特恩:《巴黎協定》承諾,所有國家共同將全球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努力將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並在本世紀下半葉實現全球淨零排放。同時,科學研究也表明,將溫控目標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對氣候問題很關鍵。但目前的“國家自主貢獻”與這些目標並不一致,所有國家需要共同努力,進一步彰顯承諾的雄心。

  劉亮:從《京都議定書》到《巴黎協定》,全球氣候治理問題取得裡程碑式的突破。在此過程中,中國也發揮了重要推動作用。在您看來,中國過去和現在在氣候治理問題上的表現有何不同?這種身份的轉變意味著什麼?

  斯特恩:中國在持續加大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力度,尤其在過去幾年,中國作出不少承諾。如承諾在2060年之前實現碳中和,並停止為其他國家的燃煤發電站提供資金等。與此同時,中國的作為對其他發展中國家起到的榜樣作用也至關重要。

  當前,中國迎來了進一步展現自己氣候治理擔當的好時機。如果中國能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這將使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變得更容易,也將給中國和世界都帶來好處。

  資料圖:光伏板

  劉亮:隨著中國“雙碳”目標的提出,外界有聲音擔心地方為了降能耗採取限產等激進措施,進而影響經濟穩定增長。對此您如何看?

  斯特恩:“雙碳”目標的提出有助於中國實現可持續、包容性和彈性的經濟增長。

  低碳發展和經濟發展並不矛盾。追求低碳目標可以以更強、更好的方式推動經濟發展。然而,向零碳和氣候適應型經濟的轉型確實需要妥善的管理,確保在轉型過程中,要較為公平地處理富人和窮人之間,消費者、企業和政府之間的關系。例如,高碳企業的工人需要接受再培訓,並重新分配到新的機構或單位工作等。

  能源轉型可以推動經濟發展和增長,並提供新的發展機遇和就業機會。同時,清潔技術的投資和零碳轉型的加速給中國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機遇,將進一步提高中國在世界經濟中的競爭力。

  劉亮:目前距《巴黎協定》的簽署已過去5年。面對疫情的暴發,您對氣候變化問題是否有不同的看法?后疫情時代,氣候治理有哪些問題值得關注?

  斯特恩:在過去六年中,氣候變化的影響越來越大,並日益影響我們的周遭環境。

  我認為,許多國家現在可以看到更可持續、更具包容性和彈性的經濟發展和增長模式的吸引力。這場疫情大流行表明,每個國家都面臨著傳染病、生物多樣性喪失和氣候變化等全球性威脅。每個國家都應該認識到我們所面臨的風險,以及為了走上更可持續的經濟發展道路,我們迫切需要擴大相關領域的投資規模。

  從投資角度上看,目前,疫后經濟復蘇的投資是我們實現可持續、有韌性和包容性增長需要的投資方向。

  劉亮:去年,COP26已在英國格拉斯哥落下帷幕。您如何評價此次大會取得的進展?這對今年的COP27大會又意味著什麼?

  斯特恩:COP26取得了許多重大進展,包括中美兩國就氣候行動合作發表聯合聲明等。

  但我們也知道,提交給COP26的經修訂的國家自主貢獻與《巴黎協定》的目標仍有差距,富裕國家也未能兌現到2020年每年籌集1000億美元支持發展中國家氣候行動的承諾。

  COP26取得的進展應促使各國在2022年底前提交更強有力的減排承諾,並共同制定一項新的氣候融資計劃,為未來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劉亮)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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