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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椒”案寫入最高法報告

2022年03月09日07:51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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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青花椒”案寫入最高法報告

  昨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兩篇報告信息量大,事關每個人的生活,在網上引起了網友的關注和討論。其中,對殘害婦女兒童等犯罪,論罪當判死刑的,依法判處並核准死刑﹔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譽榮譽案寫入最高法報告﹔“青花椒”等“碰瓷式維權”不受保護等熱點一度沖上熱搜。

  昨日下午,成都日報聯系市法院、市檢察院、成都知名律師,對報告中市民、網友關注的熱點問題對接本地進行採訪。

  熱點1

  嚴懲拐賣人口犯罪

  最高法

  人民法院准確貫徹死刑政策,對殘害婦女兒童等挑戰法律和倫理底線的犯罪,論罪當判死刑的,依法判處並核准死刑,堅決維護法治權威。嚴懲性侵、拐賣婦女兒童和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強化對被拐賣婦女兒童的司法保障。

  最高檢

  檢察機關配合公安機關持續開展“打拐”“團圓”行動,嚴懲拐賣人口犯罪,深挖歷史積案。貫徹《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21—2030年)》,追訴拐賣人口犯罪將繼續從嚴。

  王勁夫(市政協委員、四川蓉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行主任)

  此次兩高的報告表明,拐賣婦女兒童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犯罪不僅是社會輿論界在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方面關注的熱門,更是國家公權力重點整治、打擊的犯罪對象之一。此外,該報告也顯示出,往后幾年拐賣婦女、兒童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犯罪將會成為司法機關重點關注的對象,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將會貫穿偵查、起訴、訴訟全過程,對該類型犯罪分子的追責與量刑可能在未來幾年也會有嚴苛化走向。

  王沿琰(成都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負責人)

  我們感受到了兩高報告中,在“嚴懲拐賣人口犯罪”方面的決心。公安部決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專項行動,我們成都市檢察院將全力支持配合全國打擊拐賣婦女兒童案件專項行動,重點關注清查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打擊拐賣婦女兒童上下游犯罪鏈條,堅持預防為主,打防結合、以人為本、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從源頭遏制拐賣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同時也要履行法律監督職能,與相關部門一道,積極推動完善拐賣婦女兒童的發現、救助、安置、返回機制。

  熱點2

  司法公正引領社會公正

  最高法

  審理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譽榮譽案,堅決維護共和國功勛的尊嚴。審理女童熱心助人致傷案,判決善意助人不擔責。審理小區保安送老人就醫被索賠案,駁回無理賠償請求。審理號販子逃跑摔傷索賠案,判決追趕者無責。審理高鐵霸鋪案,判決曝光公共場所不文明行為無需擔責。通過一系列司法判決,鼓勵崇尚英模、鄰裡相助、助人為樂、志願服務、輿論監督,決不向耍橫霸道者讓步,決不遷就縱容惡習陋俗,讓廣大群眾知道法治社會提倡什麼、反對什麼、禁止什麼。

  王勁夫(市政協委員、四川蓉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行主任)

  在法律法規尚未規范或未涉及的領域,社會倫理道德起到了法律、法規不可比擬的作用。倫理道德存在於每個人的內心世界,它對人的內在驅動力是自覺的、主動的,這種保護作用具有廣泛性和穩定性。

  作為律師,我們關注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已經深深融入到成都法院的判決中,這樣的判決為人民群眾在實施見義勇為、正當防衛以及維護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時,在遇到“扶不扶”“勸不勸”“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難題時,亮明立場,辨明方向。

  苟峰(成都中院民一庭負責人)

  一直以來,成都法院堅持“法安天下、德潤人心”指導思想,自覺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審判工作,依法公正審理相關案件。去年以來,全市兩級法院自覺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化裁判說理,相關文書已達數百篇。此外,去年,成都法院審理的“彭老太居住權案”,保障老有所居﹔審理“代寫代發論文合同案”,明確違反學術道德的合同無效﹔審理“楊某踢球對抗受傷案”,判決隊友無過錯、不擔責,讓楊某自甘自負其責﹔審理的“王阿姨主動賠償案”,保護老實人不吃虧。以上案件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和贊譽。

  就是要讓司法公正引領社會公正,讓遵法守紀者揚眉吐氣,讓違法失德者寸步難行,最大限度免除“好人”仗義出手的現實之憂,也讓大家內心篤定,善行善意也理應得到尊重和保護。

  熱點3

  “青花椒”案重回人們視線

  最高法

  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對傍名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予以制裁。明確“青花椒”等“碰瓷式維權”不受保護,對相關訴訟請求予以駁回。

  案件閃回:2021年年底,成都等地數十家餐館突然被一家遠在上海的餐飲企業——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告上法庭,原因是他們的店招裡有“青花椒”3個字,他們不僅被要求撤換店招,還分別面臨數萬元的索賠。今年1月,四川高院二審裁決,駁回上海萬翠堂的全部訴訟請求。此后,“青花椒”3個字重回到了餐飲招牌上。今年四川省兩會期間,“青花椒”案曾被寫入省高院報告。此番隨著最高法的報告,“青花椒”案又重回人們視線。

  劉楠(青花椒案審判長、四川高院副院長)

  在案件二審宣判后接受採訪時表示,青花椒是川菜不可或缺的元素和川菜風味的獨特印記。萬翠堂公司作為餐飲行業經營者,注冊和使用商標都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對成都餐飲行業就“青花椒”字樣的正當使用和誠實經營,無權干預和禁止。

  王勁夫(市政協委員、四川蓉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行主任)

  “青花椒”案受到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碰瓷式維權”不僅損害正當經營者的權益,更是對公正的法律資源肆意揮霍。從更深遠的層面看,以特色農產品為基礎的產業,是促進鄉村振興、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壟斷相關產品名稱並在下游行業濫訴牟利,會妨礙產業鏈的延伸拓展,減損此類產業發展的重要社會價值。避免濫用權利、惡意訴訟事件的上演,僅靠輿論譴責是不夠的,還需全方位的法律治理。行政部門應守好審查授權的“關卡”,嚴格把握在公共符號基礎上獲得商標權的條件和門檻。司法機關應更加准確地把握權利保護的范圍和限度,盡最大力度減少濫訴牟利空間。與此同時,還要進一步強化濫用權利者的法律責任,對違法者加以制裁。

  鄧宏光(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此前針對“青花椒”案表示,一個好的判決,不僅讓案件雙方當事人“勝敗皆服”,更重要的是成為公平正義的踐行者和推動者,四川高院的“青花椒”商標案,體現和尊重了人民群眾的常識、常情和常理,彰顯了法官的法學素養和人文關懷,傳遞了司法的溫度。(成都日報記者 晨迪)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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