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多地野豬泛濫成災 獵殺依據何在?肉能不能吃?聽聽律師和專家怎麼說

野豬是國家保護動物,近年來,隨著生態環境的不斷好轉,四川省境內的野豬種群日漸擴大,一些地方已泛濫成災。2021年7月,四川省開展了野豬致害防控試點工作,將北川、青川、朝天、通江四個縣列為全省野豬防控試點縣,四川省於今年5月被列入全國14個野豬危害綜合試點省區之一。目前,相關試點縣正在開展野豬獵殺行動。
11月11日以來,封面新聞持續報道此事,引發全國關注。其中,“四川通江2萬頭野豬成災”話題沖上熱搜,僅封面新聞抖音平台播放量就突破2億次、評論超19.3萬條、點贊超136.8萬次。野豬肉到底能不能吃,能不能放開野豬獵殺權限,如何獵殺不違法……這些話題在評論區熱議。11月17日,封面新聞記者梳理了律師和專家說法。
法律法規有明文規定,不准吃
“野豬屬於野生動物,是受到法律法規保護的。”封面新聞記者通過咨詢多名律師得知,在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明確規定了禁食野生動物,但禁食的法律范圍限於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和沒有合法來源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出台,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基礎上,實行“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范圍,擴大到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那麼,哪些動物可以吃?野豬能不能吃?今年5月29日,農業農村部公布《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被稱為動物利用“白名單”,豬、普通牛、綿羊等33種禽畜被列入《目錄》,野豬屬“三有”野生動物,並沒有列入《目錄》,是禁止非法捕獵和食用的。
野豬身上攜帶著病菌,不能吃
11月8日,通江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對捕殺的野豬用生石灰消毒,一層石灰一層土,就地挖深坑掩埋。其中被四個壯漢抬著的一頭野豬,膘肥體壯,足有200斤以上。有網友打趣到:“假如野豬肉能吃,這就是暴殄天物!”
“在野豬沒有成為保護動物之前,很多地方的人都吃過野豬肉,如今允許對野豬進行科學獵殺后,也讓很多人覺得,野豬肉是可以吃的,然而事實上並非如此。”據四川助民律師事務所律師廖丹介紹,嚴禁食用野生動物,除了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也有客觀原因。
廖丹解釋說,作為野生動物,野豬的身上會攜帶著大量的病菌,它們的危害性是極大的,人吃了之后,是很容易感染細菌、病毒。“全國人大常委委員會要出台相關《決定》,正是為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專業人員掩埋獵殺的野豬前,要嚴格消殺,也是為了防止細菌和病毒傳播。”
四川通江,被獵殺的部分野豬
既然人不能吃野豬肉,那麼動物能不能吃?答案是:能。“對於捕殺的野豬,須按照標准流程處置。在捕殺量比較大的情況下,經過嚴格的檢驗檢疫合格后,經過專業機構處理,可以加工成動物飼料,予以有效利用,比如給動物園的獅子、老虎吃。”通江縣野生動植物保護中心主任李斌說。
私自獵殺野豬,情節嚴重要獲刑
2000年,野豬正式成為國家“三有”保護動物,自此之后,就不允許私自獵殺野豬了,野豬的種群數量迅速恢復,21年后的今天已在四川不少地方泛濫成災。作為全國14個野豬危害綜合試點省區之一,四川省拿到了野豬可以適當獵殺的“通行証”。
“隻有根據地方的生態特點和野生動物的生存習性,因地制宜制定保護策略,才能避免過度保護。”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防控野豬危害綜合試點專家組成員、東北林業大學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地學院教授張明海認為,對野豬種群的調控,目的是在減少野豬對群眾造成損失的同時,使其種群數量下降到生態環境承載量范圍內。目前,最主要、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捕獵。
“野豬是國家保護動物,對它們進行私自獵殺屬於違法行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情節嚴重的甚至會處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且會處罰金。”四川助民律師事務所律師廖丹介紹,獵殺野豬的行為,隻能由政府實施,任何個人和組織,在未得到政府授權的情況下私自獵殺,都是違法的。
“科學獵殺的過程中,要避免對其它動物和當地居民造成的危害,所以,是不允許去設置陷阱、用毒、用電等手段的。”對此,律師廖丹說,我國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了禁止使用的捕獵工具和方法,並規定“前款規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並公布”。(封面新聞記者 曾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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