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四川頻道>>綜合欄目>>市州

雅安雨城區法院:審結首例拒不執行判決案件 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來源:雅安日報
2021年10月13日15:25 |
小字號

近日,雨城區法院審理了一起拒不執行判決的案件,被告人劉某剛犯拒不執行判決罪,當庭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這是雨城區法院審結的首例拒不執行判決罪案件,有力震懾了抗拒執行的“釘子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應邀參加旁聽。

2019年6月14日,被告人劉某剛與劉某雲就雨城區上裡鎮龍泉村4組的一塊土地使用權產生爭議,經雨城區法院判決,要求被告人劉某剛停止侵佔並退還劉某雲享有的1.2畝承包地和1.3畝自留地。被告人劉某剛不服判決上訴,2019年10月8日,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維持原判,但劉某剛仍未歸還土地。2020年4月15日,劉某雲向雨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告人劉某剛因對判決不滿,在明知法院判決已經生效,且有能力退還判決確定的爭議土地,法院執行干警多次要求劉某剛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的情況下,劉某剛仍拒絕退還土地,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為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法院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偵查,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被告人劉某剛主動履行了判決書確定的退還劉某雲土地的義務。

法官表示,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職權的人民法院依據審理查明的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作出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裁判文書。判決書、裁定書確定的義務人應當按照判決書、裁定書確定的時間全面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將面臨被追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為維護法律尊嚴,切實解決執行難,雨城區法院將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對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加大移送公安偵辦進行打擊的力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誠信體系,營造良好社會環境。(雨城法院 記者 李曉明)

來源:雅安日報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