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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分”替人轉移網絡賭博資金 富順五名男子獲刑

2021年10月12日09:17 | 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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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跑分”替人轉移網絡賭博資金 富順五名男子獲刑

  10月11日,記者從富順縣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結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五名男子通過操作銀行卡、微信賬號轉移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所得資金,並收取一定金額的費用非法獲利。

  “賣自己名下銀行卡、微信賬號的人,我們稱為卡農,收購銀行卡、微信賬號的人稱為卡商,通過操作自己銀行卡、微信賬號來轉移網絡賭博等犯罪所得的,稱為‘跑分’。”被告人袁某健當庭向法官介紹“行話”。

  經法院審理查明,今年3月以來,楊某(在逃)等四處收集銀行卡、微信賬戶等,以流水金額0.4%-0.7%不等的返回金額為報酬,邀約被告人袁某健提供其名下銀行卡、微信賬戶在多地操作“跑分”轉移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所得資金。

  4月,被告人袁某健邀約被告人黃某加入負責記賬,被告人袁某健、王某、袁某、汪某先后個人或合伙通過“跑分”轉賬資金240余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袁某獲利2100元,王某獲利1700元,汪某將名下6張銀行卡提供給對方用於轉移網絡違法犯罪所得資金,獲利2000元。

  庭審中五名被告人對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其中,被告人袁某健、黃某系自首,被告人王某、袁某、汪某系坦白,法庭根據五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判處五人均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告人袁某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四萬元﹔被告人王某、黃某、袁某、汪某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五被告人退還的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嚴重危害群眾財產安全,本案中,五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提供支付結算幫助,且金額在20萬元以上,屬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彭文波 宋君常 川觀新聞記者 秦勇)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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