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成都市各區(市)縣2020年幼兒園招生公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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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江區

根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和《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7號)的相關規定,結合溫江區實際情況,現將2020年溫江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屬地管理

按照學前教育市級統籌、以縣為主的管理機制,結合溫江區實際情況,由區教育局組織、以鎮(街道)為范圍指導各幼兒園的招生工作,各幼兒園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本幼兒園的招生工作。

公開公平

各幼兒園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招生公示制度,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

就近入園

幼兒園實行秋季集中統一招生,優先招收年滿3周歲(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間出生)戶籍在幼兒園服務范圍內的幼兒入園﹔平時如有缺額,可隨時補招。

免試入園

各幼兒園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入園、編班測試,不得以開設特色班、實驗班等形式變相遴選生源,不得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幼兒就讀。

二、工作安排

(一)區教育局統籌規劃、部署,對適齡幼兒人數、現有園所資源進行全面摸底。在公益性幼兒園張榜公示擬錄取新生名單后統一向社會公布各類幼兒園的學位余缺情況。

(二)各公益性幼兒園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摸底數據和學位情況合理確定本幼兒園的服務范圍,制定本幼兒園具體招生辦法,及時向社會公布,並積極做好入園政策的培訓、宣傳和解釋。

若公益性幼兒園劃片服務范圍內的幼兒報名數大於計劃招生數,應根據招生公告中的錄取方式錄取幼兒﹔各公益性幼兒園應根據所屬轄區內其他幼兒園學位余缺情況,做好未被錄取幼兒的入園指導和服務工作。

(三)其他民辦幼兒園應規范招生行為。其他民辦幼兒園應根據本通知要求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以及《幼兒園管理條例》等規定,依法自主招生,接受社會監督,制定招生簡章,將招生簡章和招生備案表報區教育局備案后方可對外發布並實施。對外發布內容須符合法規、政策,實事求是,並明確辦園規模、招生對象、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等信息。

(四)招生日程安排

1、各公益性幼兒園招生日程安排

2020年5月28日前,在區教育局的指導下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公告及應急預案,並報區教育局備案。

2020年6月1—7日,通過幼兒園官方網站、幼兒園官方微信公眾號、幼兒園門前公告欄、社區和街道分別發布招生公告,公告內容包括幼兒園的名稱、地址、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報名方式、錄取方式及收費標准等信息。

2020年6月10—14日,組織符合報名條件的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証件到幼兒園報名登記。

2020年6月15—19日,按照工作方案開展招生工作。

2020年6月22—28日,張榜公示擬錄取新生名單。

2020年7月1—3日,辦理新生入園登記。

2、其他民辦幼兒園招生日程安排

2020年5月28日前,在區教育局的指導下制定秋季招生簡章,並將招生簡章報區教育局備案。

2020年6月1—28日,依法自主開展招生工作。

2020年6月29日,上報空余學位情況至區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保障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各幼兒園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管理,明確責任分工,科學組織實施,統籌做好2020年幼兒園招生入園各項工作。幼兒園要加強招生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妥善處理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優化招生服務工作

各幼兒園要增強法治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在招生入園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方式,及時公開招生信息,細致解讀招生政策,有效開展宣傳引導﹔在現場資格審核和新生入園登記環節要結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加強指導,優化工作方案,妥善做好人員、物資、時間及預約安排。

加強招生工作監督

各幼兒園要嚴格招生工作紀律,根據服務范圍進行招生,並嚴格按政府定價收費,嚴格控制班額。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將加強對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監督,對於違規宣傳、違規招生和違規收費等行為予以嚴肅查處,維護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其他符合相關政策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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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2020年06月04日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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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袁菡苓、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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