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印发意见: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近日,成都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以建设清廉蓉城为总抓手,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定不移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成都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指出,要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矢志不渝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紧盯“七个有之”严明政治纪律,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蚀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着力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聚焦重大部署强化政治监督,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制定年度政治监督任务清单,确保各项部署要求在成都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意见》强调,要推进清廉蓉城建设,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化整治金融、国企、医药、能源矿产和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持续强化强大震慑效应。着力完善腐败治理制度机制,紧盯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反应、联合处置。全面推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中介、村社、家庭等七大廉洁单元建设,着力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政商亲清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意见》要求,要重拳纠治“四风”顽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保持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紧盯隐形变异现象,深挖细查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完善对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的从严惩戒、通报曝光机制,坚决防止掺杂水分、弄虚作假。全面推广“报表通”,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报表中的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
《意见》指出,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规知纪知止。加强立规立纪,切实将纪律规矩、防腐措施有机嵌入业务制度。深化普规普纪,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的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推动遵规守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自觉、树牢底线思维。严格执规执纪,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深化精准问责、规范问责。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抓早抓小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确保纪律建设有人抓、抓到底。
《意见》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化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着力防范基层“腐”“恶”合流问题。持续强化基层治理,加强“微网实格”党组织体系建设,深化基层产权交易规范化建设,扩大“应进必进、阳光交易”覆盖范围,有效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意见》要求,要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深化运用“九责工作法”,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反腐败决策部署转化为行动、落实到工作。突出监督重点,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意见》强调,要强化严管厚爱和激励担当,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恪尽职守、勇挑重担。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有机统一起来,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查处诬告陷害、保护担当作为的有效机制,更好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和党的形象。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王雪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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