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四川频道>>综合栏目>>四川

6月1日起 四川分时电价政策有调整

2023年04月28日07:42 | 来源:成都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6月1日起 四川分时电价政策有调整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目标实现,倡导全省科学用电、节约用电,进一步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已出台,该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本次分时电价调整不涉及居民电价。

  分时电价机制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峰谷分时电价指的是,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个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同时,大工业用户在夏冬两季负荷高峰时期还设置了尖峰时段。

  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引导用电客户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用电时间,错峰用电。或鼓励用电客户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2022年,四川省遭遇最高气温、最少来水、最大用电负荷的极端情况,用电负荷创历史新高。为倡导全省科学用电、节约用电,进一步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此次分时电价调整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两调整一取消”。

  调整峰平谷时段划分。保持全省峰平谷各时段划分总体不变,将原早高峰1小时、晚高峰7小时,优化调整为早高峰2小时、晚高峰6小时。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

  高峰时段:10∶00-12∶00、15∶00—21∶00;

  平段:7∶00—10∶00、12∶00—15∶00、21∶00—23∶00;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调整尖峰电价机制。进一步匹配我省用电负荷特性,将尖峰电价执行月份从2个月调整为4个月,引导用户在夏冬两季负荷高峰时段主动错避峰用电。调整后的尖峰电价时段为:

  夏季7月、8月,尖峰时段:15∶00—17∶00;

  冬季1月、12月,尖峰时段:19∶00—21∶00。

  大型商业用户夏冬两季负荷高峰时期取消执行综合平均电价。在1月、7月、8月和12月夏冬两季负荷高峰时期,为进一步促进大型商业用户挖掘空调柔性控制潜力、加大综合能源利用力度,对专用变压器容量在2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户,不再参照全省商业用户原分时电价与目录电价平均差额执行平均电价,须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小贴士

  科学用电 降低用电成本

  针对此次调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特地提醒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科学合理用电。建议可以优化生产班次,将生产计划尽量由用电高峰时段调整至低谷时段。特别是1月、7月、8月和12月,通过精细化用电设备启停,减少高峰时段和尖峰时段的用电负荷,不仅能够削峰填谷“让电于民”,还可以节约不少用电成本。

  在降低用电成本方面,建议大型商业用户可以通过挖掘空调柔性控制潜力,加大综合能源利用力度,发挥一定的错避调节能力;还可以通过蓄冷蓄热、储能、热泵、虚拟电厂等技术,进一步削峰填谷降低用能成本。(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蔡宇) 

(责编:章华维、罗昱)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