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公布非法占用林地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网成都11月22日电 (记者 李平)今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今年以来,四川公安始终坚持“绿”的主色调、“严”的主基调,依法履职,侦破了一批破坏林地资源的大要案件,办理涉林地案件立案数、侦破数、移送起诉数均同比增长,切实保护四川省生态资源安全。日前,四川省公安厅从近年来侦破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精选10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攀枝花米易县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经查,2011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米易县某矿业有限公司为倾倒处理废石,未经批准擅自在米易县某村占用林地倾倒废石,致使原林地的种植层破坏,丧失种植条件,植被遭受破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92.61亩。该案于2022年6月由米易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被告单位米易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庄某林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忠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2.泸州市江阳区四川某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经查,2018年9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四川某工程有限公司在经营江阳区某弃土场项目中,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江阳区泰安街道云庆村5组和咀阳村11组林地堆放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致使原林地的种植层破坏,涉嫌非法占用林地93.3亩。目前,该案正处于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案例3.德阳市绵竹市“6·30”破坏自然保护地案
经查,2021年4月至5月期间,绵竹市某矿业有限公司为获取石料生产砂石,未经批准擅自在玄郎村二组塌方体(大熊猫国家公园内)上挖取石料。经鉴定,林地原有植被遭到严重毁坏,原林地的种植层严重破坏,涉嫌非法占用林地37.9亩。目前,该案正处于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案例4.绵阳市平武县“5·12”非法占用林地案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荣为谋取利益,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在承包的某乡集体林内堆放青川某邦、某泰、某辉、某腾等公司产生的大量废弃矿石尾料和倾倒泥水,经鉴定,林地原有植被遭到严重毁坏,原林地的种植层严重破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64.60亩,其中林地面积57.15亩(含防护林面积4.73亩),非林地7.45亩。目前,该案正处于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案例5.广元市剑阁县杨某元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经查,2018年3月至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元为种植中药材,在未办理相关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在租赁的白龙镇山峰村4、5组、公兴镇凤凰村8组的林地上进行开垦,经鉴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258.26亩。目前,该案正处于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案例6.乐山市市中区祝某国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经查,2021年3月至4月期间,乐山市市中区绵竹镇村民祝某国在未办理相关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绵竹镇天空山村九组、悦来镇龙岩村一组集体林地上挖山取土、平整场地,涉嫌非法占用林地29.27亩。目前,该案正处于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案例7.南充市仪陇县程某洪、吴某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经查,2013年8月至案发,程某洪、吴某锋在仪陇县新政镇长里扁村8组、9组租用的林地上经营弃土场,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持续占用长里扁村的林地用于堆放弃土、建渣等,对林地造成严重毁坏,涉嫌非法占用林地100.78亩。目前,该案正处于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案例8.宜宾市长宁县某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经查,2006年以来,宜宾某化工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长宁县硐底镇石垭村13组的林地用于开采石灰石,导致林地原有地貌已完全改变,植物毁坏。经鉴定,涉嫌非法占用林地69.6 亩。目前,该案正处于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案例9.阿坝州九寨沟县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经查,2003年至2020年9月期间,四川省九寨沟县某矿业有限公司为扩大采矿、加工作业,采取少批多占的方式在草地乡杨家湾村、郭某林场采矿区建设生产用房、修建道路、安全平台。涉嫌非法占用林地274.86亩。目前,该案正处于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案例10.凉山州会理县某铁钛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经查,2012年至2016年期间,会理县某铁钛有限责任公司为排放废石废土,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会理县黑箐镇矿山村4组西排土场往盐边县方向超审批范围堆放废石废土,涉嫌非法占用国有防护林地525.28 亩。2019年至2021年,会理县某铁钛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会理县某矿业有限公司为排放尾矿,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三道拐尾矿库超审批范围排放尾矿,涉嫌非法占用林地143.5亩。目前,该案正处于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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