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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教资考试报名人数达到1100多万人次 已超2022届高校毕业生总规模

“教资热”仍需冷思考

2022年11月15日09:30 |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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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资热”仍需冷思考

不久前,2022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开考。今年的教资考试报名人数达到1100多万人次,已超过2022届高校毕业生总规模。

  教资考试持续火爆

  10月29日,2022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如期举行。当日仅武汉就有12.99万人在46个考点参加考试,考生人数规模排在全国各城市第一位,创历史新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介绍,作为教师行业的“敲门砖”,教师资格的报考条件相对宽松。目前,我国教资考试一般每年组织两次,分为笔试及面试,涵盖了从幼儿园到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多层级、多类别,其中,中小学教资考试的参与面最广。

  不少受访考生都表示,教资考试难度不是特别高。此前参加过教资考试的池傲(化名)告诉记者:“考试对于很多专业的学生而言都比较友好。”今年已经31岁的考生严珠(化名)也表示,自己工作8年后又复习考试,“难度可以接受。”

  记者调研发现,“教资热”也带火了与之相关的教材教辅、课程培训等。在某网购平台上,记者发现排名靠前的教资辅导书月销量均在5000册以上。不少考生反映,尤其对非师范生来说,购买相关教材教辅已是考试“标配”。

  教资考试培训市场也在不断扩大。多名教资考生表示,身边有同学通过报班或观看网课进行备考培训。以教资考试为主要内容的手机App,下载量、点击量不断攀升。某考试培训机构2021年财报显示,其教师序列全年营收超过8亿元,在公司全部营收中占比11.61%。

  热度背后有“三变”

  记者近期与多地多所高校师生交流发现,当前“教资热”背后发生了三重变化。

  ——报名人群变广,非师范类学生占比变高。多位高校教师观察到,近几年考教资的学生数量与专业都发生了变化。某外语院校一位教师表示,语言类专业、小语种专业学生参加教资考试的人数有所增长。池傲说,身边理工科同学参加教资考试的也越来越多。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剑萍认为,从统计数据来看,近几年我国报名参加教资考试的考生中,约三分之二是非师范生。

  ——应考科目变多,已不限于“一人一证”。“为了提升自身竞争力、满足部分学校招聘需求,一些师范生不再满足于只考取某一科教师资格证。”广西师范大学科学教育研究所学生周佳乐告诉记者,班里约一半同学会报名参加多学科考试,拥有两门以上科目的教资证。

  甘肃兰州一所高校的辅导员也表示,一人拿多科教资证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据了解,目前教资考试对所学专业并无限制。

  ——拿证目的变多元,提升自身就业保障。记者发现,随着教师地位进一步提高,一些考生把当老师作为就业的重要选择。还有一些考教资证的学生只是为了“技多不压身”。“希望找工作时多一重保障。手里多个证,心里更有底。”一名考生说。

  “冷思考”给我们的启示

  记者调研发现,“教资热”的背后是“教师热”。随着我国对教育越来越重视,政府不断出台惠师、利师政策,教师职业吸引力逐步增强。“教资热”对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李剑萍等受访专家认为,社会对教师需求量较高是教资考试热的主要原因。目前,教师行业仍是吸纳大学生就业的重要领域。教育部数据显示,十年来,我国专任教师总量增幅达到26%,其中大多数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都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

  “教资热”现象也折射出当前的就业形势与学生就业心态。储朝晖、李剑萍等认为,一些年轻人在就业比较紧张的形势下,更愿意选择比较稳定的行业,这和高校中出现的“考公热”“事业编热”等趋势同步。此外,毕业生规模扩大、就业难度提升,也让大学生们在激烈的竞争中选择“多一张证多一条路”。

  南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李军提示,目前教资考试仍面临“冷热不均”问题。不同地区教资考试和教师招聘的“热度”不同,发达地区、大城市更受欢迎,贫困边远地区则比较冷清。

  受访专家提示,基于“七普”数据的预测结果表明,未来十五年我国各学段学龄人口规模将持续减少,学龄人口结构将由“两头小、中间大”的纺锤形结构逐步向“上宽下窄”的倒金字塔结构转变。这将对教育资源的供需关系产生显著影响。大学生要明确自身职业规划,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教师队伍需求和教师职业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要求,明确自身发展规划是否与教师职业需求匹配,避免盲目跟风从众。

  这类人员不能做教职工!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自11月15日起施行。

  《意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就依法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衔接作出了规定。

  《意见》所称教职员工,是指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教育教学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教职员工实施前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适用禁止令。 据新华社、新华社客户端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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