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印花税法》今起在川实施 6类免征5项降率
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简称“《印花税法》”)正式施行。据四川省税务局消息,这一新法今日已在四川落地,意味着从1988年开始实施了3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简称“《暂行条例》”)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新出台的《印花税法》与原《暂行条例》相比有哪些变化,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四川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处长赵珊介绍,《印花税法》在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的基础上,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等方面均有所变化,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
具体来看,《印花税法》降低了五项应税凭证的印花税率:承揽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建设工程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运输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从原先按对“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
长运飞马货物运业有限公司是成都邛崃一家专门从事货物运输的公司。2021年,公司共签订约6000万的运输合同,缴纳印花税约3万元。随着《印花税法》的施行,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率由万分之五下降至万分之三,按照去年同期数据测算,下半年该项政策可为该企业带来6400元左右的税收优惠。“感谢国家的政策红包,让我们能节约成本,‘轻装上路’。”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郑燕平说。
值得关注的是,《印花税法》明确规定六类凭证不征收印花税:除记载资金账簿外,其他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征收印花税;管道运输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再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同业拆借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不征收印花税。
对比发现,《印花税法》删除了《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其他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税目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的规定。而此前的规定是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印花税5元。
7月2日一早,成都市民梁文秀来到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房产交易业务时,就发现只需要缴纳契税、没有印花税。税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向她解释说,7月1日前是每件5元,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征收优惠,而从今天起,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征收印花税,2.5元都不用交了。“钱虽然不多,却感受到国家实实在在的减税降费举措,回去一定跟大家宣传宣传。”梁文秀笑着说。
此外,《印花税法》还取消了尾数规定,直接按实际计算税额纳税。(徐元素 刘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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