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1人被查,1人被开除党籍

人民网成都2月21日电 (李强强)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1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1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青年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王青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青年简历
王青年,男,汉族,1961年12月生,湖南祁阳人,在职大学学历。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11月至2006年9月,在部队服役;
2006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8年12月至2010年6月,任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2010年6月至2016年6月,任四川省粮食局仓储管理处处长;
2016年6月至2018年11月,任四川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0年12月至今,任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广安市前锋区政府原副区长,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爱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广安市委批准,广安市纪委监委对广安市前锋区政府原副区长,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爱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爱武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参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案件办理、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侦查活动中徇私枉法。
张爱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爱武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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