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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执法33次 成都市重点车辆整治行动不停歇

2021年10月18日12:50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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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10月18日电 (赵祖乐)近日,为切实做好成都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成都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成都交警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及交通安全宣讲工作。

城市建设少不了渣土车,但渣土车体积大、质量大,如果违反交通法规,产生交通违法,事故很容易随之而来,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严重隐患。10月15日10时,九分局民警在108国道青白江段整治点,查获一辆号牌为川AZ***0的渣土车,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驾驶员卸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为切实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管理,排除交通安全隐患,交警九分局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进行联合整治。10月14日晚上,交警八分局城区在108国道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四段设卡整治时,查获一辆号牌为赣C6***5重型自卸货车和一辆号牌为川ZA***5重型自卸货车,2辆车均有明显超载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两车驾驶员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驾驶员立即转移超载货物,消除安全隐患。

10月15日上午,交警十四分局民警在成乐大件路南段金桥街路口,挡获未取得运输线路资格的渣土车,同时经货磅检测该车辆存在超载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并立即将该渣土车押送至区交通局停车场,进行卸货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环保又快捷,成为很多市民钟爱的出行工具,但逆行、闯红灯、侵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带来了不小的交通安全隐患。10月15日10点,崇州交警大队在崇州市金盆地大道路段整治点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执勤民警将其挡下,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崇州交警大队在城乡结合部重点路口路段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搭载成年人、安装雨棚、侵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共出动警力120余人次,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00起,现场拆除电动车篷布50余件,警示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500余起,受教育人数800余人次。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交警十四分局在大件路路通路口、大件路、西创大道、新科大道对货车超载、货运车改装改型、电动车违法载人、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次行动共查处超载13件、改型16件、电动车80余件。

据统计,为切实强化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创造成都市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本周以来,成都交警已联合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3次,共查处客货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49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0184件。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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